兴政发〔2022〕6号关于刘晓朝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关于刘晓朝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垂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刘晓朝同志任兴隆台区教育局副局长;
宋明山同志任兴隆台区惠宾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佳琦同志任兴隆台区惠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波同志任兴隆台区兴隆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芳同志任兴隆台区渤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冰同志任兴隆台区渤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玉景辉同志职级晋升为一级主任科员,安排到兴隆台区渤海街道工作;
王亮同志任兴隆台区兴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向东同志任兴隆台区兴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菁阳同志任兴隆台区兴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丛军同志任兴隆台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秦岭同志任兴隆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唐聪同志任兴隆台区兴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贺同志任兴隆台区新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鹤坤同志兴隆台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丛横同志兴隆台区惠宾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刘晓朝同志兴隆台区惠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水明珠同志兴隆台区兴隆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李程同志兴隆台区兴海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丛军同志兴隆台区兴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宋明山同志兴隆台区兴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秦岭同志兴隆台区兴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丁百君同志兴隆台区兴盛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职级晋升为三级主任科员;
白雅娜同志兴隆台区渤海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杨帆同志兴隆台区新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胡楠同志兴隆台区教育局主任督学、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兼)职务。
请按有关程序办理。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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