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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件废止)兴政办发〔2022〕11号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30 浏览次数:767

兴政办发〔202211

 

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

 

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建中心、区城管执法大队、惠宾街道、渤海街道、兴海街道、兴盛街道、新工街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7月28日全省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沿线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好我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沿线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现将我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治理工作专班

政府成立兴隆台区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沿线周边环境治理工作专班(简称:工作专班”),委常委、分管政府日常工作的区长符宝嵩任组长,副于湧深郑学龙任副组长,成员为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建中心、区城管执法大队、惠宾街道、渤海街道、兴海街道、兴盛街道、新工街道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兼任。

二、明确责任,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分工

我区治理范围为:1.盘营高速兴隆台辖区范围内6.37公里。2.高铁盘营客专兴隆台辖区范围9.6公里。区工作专班负责协调直相关单位和各相关街道开展治理工作,负责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决策,负责对区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负责向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工作。

我区治理工作以沿线街道为责任主体,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治理工作。区工作专班负责督导检查沿线街道和村(社区)委会工作落实情况,负责研究解决治理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负责筹措治理工作所需资金,负责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工作,负责定期向工作专班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迅速行动,逐项落实治理工作

(一)本次治理工作时间从7月29日起至8月10日结束,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治理工作,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科学组织,迅速落实,8月10日前完成全部治理工作。

(二)治理主要内容为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安全网以外、视线范围以内的环境卫生和广告牌清理。其中,环境卫生清理,包括清理生产生活垃圾倾倒堆占、锡箔膜塑料乱弃、污水排放等;广告牌清理,包括清理破损广告牌、非公路标志等;同时,如发现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违建违占,一并予以清理。

(三)由区工作专班办公室成立5个督导组,负责督导检查各相关街道治理工作。对于在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由区工作专班或区督导组报区工作专班研究解决。

(四)对于工作组织不力、推诿扯皮、不能按时完成治理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约谈和问责处理。

特此通知。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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