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区委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2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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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2月2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团区委进行了巡察。4月1日,区委巡察组向团区委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关于“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等3类9项19条问题,团区委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及整改时限,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团区委党支部高度重视,立即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制定下发了《团区委党支部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反馈存在的3类9项19条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要求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方面
一是坚决克服重工作轻学习的认识,通过整改使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到理论学习特别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的重要性。二是坚决克服工作落实不细致的问题,通过整改使全体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党员干部述职述廉中,同部署、同落实。四是积极发挥共青团工作职能开展活动助力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在全区抗击疫情工作中,向全市青年发动志愿者招募令,共召集志愿者1300余人,助力抗疫宣传、核酸秩序维护、疫情排查等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一是认真落实营商环境工作。制定了《团区委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成立了团区委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工作职能,积极向团市委推荐全区符合条件的“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助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提高青年职工整体素质。二是结合建团百年,深入开展“送奖进基层”“青年座谈会”“石油知识进校园”等特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区青年认同感、归属感。三是严格规范各项财务制度。报销凭证及相关手续必须内容准确完整、真实合法且项目填写齐全,不能缺项漏项。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并将会议纪要、记录妥善归档保存;对大额资金使用金额进行进一步明确,凡单笔超过2000元经费的支出,均须上会集体研究决定,在财务核销时附涉及该笔资金的会议纪要复印件。二是重新规范调整了人员分工。根据工作和人员实际情况,召开书记班子会议研究了团区委人员工作职责与工作分工并形成文件下发。三是严格按照流程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并认真规范党员对照检查材料,杜绝雷同现象。结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规定动作为民主生活会做好充分准备,进一步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团区委党支部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工作更好的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427-2310167
共青团兴隆台区委员会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