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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办发〔2022〕14号关于召开区政府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5 浏览次数:6704


关于召开区政府党组专题

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部门

现就区政府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定于2022年9月20日(星期二)上午9: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区政府五楼常务会议室。

    、参会人员

出席人员为全体区政府党组成员;

列席人员为非党班子成员许文欣同志、区纪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区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邀请市委专题民主生活会第六督导组副组长黄书兵 (驻市委办纪检组二级主任科员)、组员康婷婷(市直机关工委三级主任科员)对民主生活会全程指导。

、会议议程

会议由尹久辉同志主持。

(一)尹久辉同志通报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并代表区政府党组作对照检查。

(二)尹久辉同志作个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其他区政府党组成员按照排名先后依次对其提出批评意见,本人表态。

(三)其他区政府党组成员依次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自我批评时认领区政府党组对照检查中的个人责任,其他区政府党组成员按照排名先后依次对其提出批评意见,本人表态。

(四)市委专题民主生活会第六督导组副组长黄书兵作点评发言。

(五)尹久辉同志代表区政府党组作表态发言,对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总结,并提出整改意见。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部门将参会情况于9月19日(星期一)15时前反馈至区政府办公室,联系人:王歌  电话:2833787。

(二)参加会议人员须进行流行病学史筛查,行程码显示盘锦以外行程的,应提供返盘后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报告(间隔24小时以上)和E盘锦报备码,并于会前报至区政府办公室。未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得参会。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不得将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和具有录音、录像、照相等功能的便携电子设备带入会场。

(四)会议着正装(长袖白色衬衫+深色裤子+佩戴党员徽章)。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区政府党组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

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工作方案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16

 

 

 

 

 

 

(此文件公开发布)

关于区政府党组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

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盘锦市纪委机关  中共盘锦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领导班子“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盘组电字〔2022〕2号)要求,区政府党组拟于2022年9月20日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区政府党组及成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对照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要主动认领,不回避、不遮掩,展现净化政治生态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责任担当,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对号入座,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主动承担整改责任,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不折不扣在盘锦落地落实,为兴隆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时间安排和参会人员

拟于2022年9月19日下午3时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由区政府党组书记主持。

出席人员为全体区政府党组成员,列席人员为区人大、区政协主要领导同志、非党班子成员许文欣同志、区纪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区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区委区政府督查室、政府办、审计局、财政局、发改局主要负责同志,并邀请市委督导组相关同志对民主生活会全程指导。

三、会议步骤

(一)认真做好学习研讨。采取理论中心组研讨班及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中办发〔2021〕62号),学习省委关于巡视整改落实的新部署新要求,特别是省委书记在听取巡视情况综合报告时的讲话精神,各位区政府党组成员要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进行研讨发言。(2022年9月13日前完成)

(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区政府办公室代区政府党组采取发放征求意见通知(函)、召开座谈会、谈话走访、利用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汇总上报区政府党组书记审阅后,原汁原味向区政府党组和班子成员反馈。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班子成员要深入一线,认真听取下级组织、分管领域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主动认领问题。各位区政府党组成员应就反映本人的有关问题,向组织作出说明。(2022年9月15日前完成)

(三)扎实开展谈心谈话。按照“四必谈”要求,区政府党组书记同各位区政府党组成员必谈,各位区政府党组成员互相之间必谈,各位区政府党组成员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必谈,各位区政府党组成员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必谈。同时,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预约谈话。谈话流程上,坚持“一把手”、职务高的自己先谈、主动约谈,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诚恳地指出对方的问题,请对方指出自己的问题,要切实谈开谈透班子问题、本人问题、对方问题,要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把整改方向谈明白。谈心谈话要事先做好准备,提前约定时间、预留思考空间,谈话不限场所、不限时长、不限次数,确保谈真谈深谈实。谈心谈话双方均应做好谈话记录。(2022年9月17日前完成)

(四)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区政府党组和各位区政府党组成员要按照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反馈意见,重点从6个方面认真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进行党性分析。一是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振兴发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方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重要要求不扎实,发展观、政绩观存在严重偏差;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三篇大文章”做得不深不实;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全面,推动污染防治、解决民生问题、实现共同富裕仍有不足;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不够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不力。二是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正风肃纪反腐方面。履行主体责任不扎实;履行监督责任有短板;廉洁风险突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力度不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三是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选人用人和基层党建工作方面。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够严格;党建引领保障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四是在巡视、审计指出的问题和主题教育、“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检视的问题整改落实方面。抓巡视整改存在“过关”思想;审计整改统筹协调、监督问效不够;主题教育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整改只出题、不答题。五是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履行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扎实;推进诚信政府建设不动真格,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差距较大;司法权力运用不严格,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效果不佳;行政执法权力运用存在选择性、随意性问题,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不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够深入,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存在短板弱项;监管权力运用存在盲区和死角,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亟待加强;对中介组织监督管理不到位,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亟待动真碰硬;幕后交易整治不力,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隐患突出;干部担当作为有差距,打造用心贴心的政务服务环境仍需持续用力。六是在对部分成品油企业偷逃消费税案件反思方面。对危害性认识不足,对不顾国家利益、打地方“小算盘”的问题缺乏反思。

此外,在对照检查中,将省委第十三巡视组意识形态专项巡视指出的“压力传导不够、执行制度不严格”等问题作为区政府党组和个人查摆内容,并融入对照检查6个方面进行深刻查摆。在此基础上,结合征集的意见建议逐一对照检查,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及党组成员发言提纲,深刻剖析和反思,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区政府党组书记要对党组成员发言提纲进行审阅把关,每名党组成员发言要通报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2022年9月18日前完成)

(五)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专题民主生活会首先由区政府党组书记通报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并代表区政府党组作对照检查,然后做个人对照检查,进行自我批评,其他区政府党组成员逐一对其提出批评意见,区政府党组书记作简要表态。其他区政府党组成员按此程序逐一进行,并在自我批评时认领区政府党组对照检查中的个人责任。

各位区政府党组成员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扫政治灰尘,净化政治灵魂,达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统一意志、增进团结的目的。自我批评要勇于刀刃向内、揭短亮丑,不能以讲道理、谈体会代替摆问题,不能以班子问题、下级问题代替个人问题。相互批评要出于公心、直截了当,点出具体问题,不能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对批评意见要正确对待、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因故缺席的人员应当提交书面发言材料。会后,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六)现场点评和总结。市委督导组相关同志作点评讲话。区政府党组书记代表区政府党组表态发言,总结会议情况,对做好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四、会后要求

(一)认真整改落实。针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区政府党组要制定整改方案,各位区政府党组成员要制定整改清单,聚焦问题,落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会后10日内完成)

(二)材料汇总整理。民主生活会后,要对班子和个人发言提纲等有关材料及时修改完善,形成区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上报市委及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同时,做好立卷归档工作,主要包括会议方案、会议通知、征求意见、相互批评意见、谈话记录、会议记录、整改方案、整改清单、有关情况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等。(会后15日内完成)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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