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top_img.png

对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8号《关于兴隆台区盲人步道修建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2-01 浏览次数:88

对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8号《关于兴隆台区盲人步道修建的建议》的答复

肖达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兴隆台区盲人步道修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区城建中心将对建成的盲道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对于需要新建的盲道,将按照规划设计图纸做好建设工作,满足人行道规范的同时,保证盲道正常使用。

城建中心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3001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0012352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3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427-298906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