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1月份兴隆台区政府 网站监管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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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11月份我中心对政府网站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监管情况
区政府网站能够按照要求开展更新维护工作,各部门都能够按照网站考核标准对网站开展更新维护工作。
二、下步工作要求
1.继续做好2022年政府网站的更新维护,加强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工作,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日常监管,定期组织检查。对政府网站栏目超期未更新提醒超过3次的进行通报,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报备。
2.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省政府《2022年政务公开检查指标》相关要求,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市政府绩效考核考评操作办法的通知》,12月份将对各部门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3.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信息与网络安全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落实信息审核机制,加强内容安全管理,做好安全监测预警及上报工作,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动态响应能力,确保政府网站安全稳定运行。
兴隆台区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