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6号《关于提高我区物业公司管理服务水平的建议》的答复
苏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区物业公司管理服务水平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全面推行新建物业承接查验制度;二是实业物业服务分级管理,明确服务责任,建立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三是集中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不按规定提供服务的难点问题。
住建局
主办单位: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3001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0012352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3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427-2989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