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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44号《关于小学路与惠宾街交汇路口安装移动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2-05 浏览次数:218

对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44号《关于小学路与惠宾街交汇路口安装移动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的答复

卢明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小学路与惠宾街交汇路口安装移动交通信号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迎宾路与惠宾街交汇路口的交通秩序管辖权归属辽河公安局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协调沟通辽河公安加设临时信号灯。

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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