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九届政协一次会议第23号提案《关于在城区规划中增设公共停车位的提案》的答复
李照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区规划中增设公共停车位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问题已解决。在今后工作中,将依据有关规划合理进行停车场、停车位布局,综合执法部门将积极配合交通、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全市文明停车习惯。
自然资源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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