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办发〔2022〕21号关于印发《兴隆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兴隆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方案》的通知
各涉农街道、涉农企业及成员单位:
按照盘锦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方案的通知》(盘土壤普查办〔2022〕1号)要求,现将《兴隆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加强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衔接,开展普查工作。
联系人:齐新全 电话:13322371991
特此通知。
附件:1.兴隆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方案
2. 兴隆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 兴隆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1
兴隆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方案
按照《关于印发盘锦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方案的通知》(盘土壤普查办〔2022〕1号)要求,兴隆台区成立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为有效推动土壤普查相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办公室职责
兴隆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土壤三普办”)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职责如下:
(一)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技术推广单位、社会第三方机构等共同开展土壤普查工作,及时解决普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二)统筹第三次土壤普查经费预算编报,统筹协调第三次土壤普查任务实施的政府采购等工作。
(三)组织制定全区第三次土壤普查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制度,编制第三次土壤普查方案、实施方案,督促各成员单位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的相关工作。
(四)负责组建区级决策咨询专家组和技术指导专家组,组织全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点位校核、技术指导、宣传培训、新闻报道、先进组织与个人表彰等工作。
(五)组织收集全区第三次土壤普查基础材料。负责区级数据库、样品库建设。
(六)负责全区第三次土壤普查质量控制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外业调查采样。组织全区第三次土壤普查数据与成果的检查验收和汇总汇交,组织全区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的发布与应用等。负责区级土壤普查基础资料归档、保存。
(七)负责筹备领导小组会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
(八)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组织架构
(一)办公室组成
办公室由如下单位组成: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统计局、兴海街道、新工街道、鼎翔集团、兴隆农场、辽河油田振兴公司。
(二)办公室工作架构
办公室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工作模式。“集中’’抽调人员组成3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 、普查技术组、成果汇总组。各工作组设组长1名,由专职工作人员及相应支撑单位相关人员组成。抽调人员须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备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具备土壤学或农学学习工作背景,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且具有实际工作经验。抽调人员脱产办公,工作期间不负责原单位的工作,抽调时间为2022-2025年。
工作组组长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组工作,根据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安排工作计划、督促工作进度、检查实施情况、本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负责处理组内工作。各工作组的具体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负责组织协调“区土壤三普办”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起草、重要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信息综合、宣传报道、人员管理、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经费预算编报和政府招标采购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单位土壤普查进度,督查第三方机构工作情况;负责区级土壤普查基础资料归档、保存;协助其他组开展相应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普查技术组。负责组建区级决策咨询专家组和技术指导专家组,组织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在线和现场技术指导;组织开展技术培训;负责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总规程和技术规范制定全区土壤普查操作规范;组织制定全区第三次土壤普查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制度,负责编制第三次土壤普查方案、实施方案;负责土壤底图等基础资料的收集与分发;负责全区第三次土壤普查质量控制,制定样品制备流转、测试化验、数据审核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样品制备、保存与流转的质量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单点、单指标异常值审查和批量数据合理性审查;组织开展外业调查采样质量和内业测试化验质量监督检验抽查;协助其他组开展相应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成果汇总组。负责全区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汇总汇交;负责区级数据库和样品库建设;负责成果汇总环节质量控制;组织全区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的发布与应用;协助其他组开展相应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相关保障
(一)人员保障。由区农业农村局选调具体工作人员,并支持协调抽调人员在原单位的绩效考核,将其在“区土壤三普办”工作的业绩作为参加原单位评优、表彰、职称评定等的重要依据。
(二)办公保障。由区农业农村局统筹解决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问题。
(三)经费保障。由区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区土壤三普办’’所需工作经费。
(四)组织保障。“区土壤三普办”专职工作人员因工作变动确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区土壤三普办’’提出,按规定报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批准。
附件2
兴隆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宋伟峰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白雅娜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 涛 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主任
孙洪谦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兴隆台分局局长
成 员:王朝红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翟慧一 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长波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朱思佳 区财政局副局长
郑 丽 区环保局副局长
王大勇 区统计局副局长
兰鑫哲 兴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贺 新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龚宝林 鼎翔集团农业公司经理
王 刚 兴隆农场副场长
魏文涛 辽河油田振兴公司农业公司经理
附件3
兴隆台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
主 任:王朝红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主任:高 品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兴隆台分局耕地保护股股长
齐新权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办主任
杨文琢 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徐少文 区植物保护中心主任
成 员:王 莹 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科科长
李美峥 区财政局农业农村股股长
常 森 区环保局土壤科科长
夏 英 区统计局农村股股长
崔洪伟 兴海街道办事处农业办主任
张 磊 新工街道办事处农业办主任
丛大路 鼎翔集团农业公司农业办主任
王玉奇 兴隆农场农业办主任
裴国良 辽河油田振兴公司农业公司副经理
办公室下设3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齐新权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办主任
组 员:裴文慧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办科员
王义宝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办科员
(二)普查技术组
组 长:徐少文 区植物保护中心主任
组 员:祁铁羽 区植物保护中心助理农艺师
郑进财 区植物保护中心助理农艺师
李大平 区植物保护中心农艺师
文 成 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副高级农艺师
崔雨来 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质安办主任
卜庆军 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赵立荣 区植物保护中心科员
张 为 区植物保护中心科员
毕金德 区农业和水利服务中心农机高级工程师
(三)成果汇总组
组 长:杨文琢 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组 员:赵丽萍 区植物保护中心科员
牛春雪 区植物保护中心科员
龙桂艳 区植物保护中心科员
孙海涛 区农业农村局助理农艺师
胡馨允 区植物保护中心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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