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发〔2022〕18号关于王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关于王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区国资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经区委同意,区政府决定:
王柏同志任盘锦兴隆农场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东海同志任辽宁福隆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兴旺同志任盘锦兴隆农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国营兴隆农场场长;
免去:
王柏同志盘锦兴隆农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国营兴隆农场场长职务;
胡东海同志盘锦兴隆农场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韩斌同志辽宁福隆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丁鹏同志盘锦辽河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程序办理。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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