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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发〔2022〕18号关于王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1 浏览次数:5533


关于王柏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区国资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经区委同意,区政府决定:

王柏同志任盘锦兴隆农场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东海同志任辽宁福隆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兴旺同志任盘锦兴隆农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国营兴隆农场场长;

免去:

王柏同志盘锦兴隆农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国营兴隆农场场长职务;

胡东海同志盘锦兴隆农场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韩斌同志辽宁福隆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丁鹏同志盘锦辽河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程序办理。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2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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