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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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5日至11月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8日,区委巡察组向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为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司法局召开多次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研判,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班子成员为各自分包事项的“一岗双责”责任人,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召开动员部署会,第一时间传达第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整改要求,统一思想,迅速投入,扎实整改。同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对整改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时限等,夯实了各部门的整改责任。
二是细化整改方案。经多次讨论完善,形成了《兴隆台区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制定责任清单,并细化四个方面28项整改任务落实到相关股室,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责,中层负责人主动认领,层层压实责任,逐项细化整改落实举措,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是着力推动整改。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四个方面28个问题,经过认真梳理,制订了43条整改措施。局班子成员坚持问题导向,带头主动落实“一岗双责”,从自身改起,一级做给一级看,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检查报告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315025;邮政信箱:盘锦市兴隆台区创新街道市府大街24号;电子邮箱:xlsfzzc@163.com。
中共盘锦市兴隆台区司法局党组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