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汇总表
2020年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汇总表 | |||||||||||
单位名称 | 案件名称 | 处罚依据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其他处理情况 | 行政处罚决定 书文号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机关 | ||||
兴隆台区吉旺宾馆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场所空气、微小气候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责令改正 | 2019123014222021837503 | 2019/12/30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
盘锦兴隆台区佳乐家宾馆园丁店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场所空气、微小气候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责令改正 | 2019123014393921837503 | 2019/12/30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
盘锦市兴隆台区中蕴宾馆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场所空气、微小气候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责令改正 | 2019123109364321837503 | 2019/12/31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
盘锦蓝莲宾馆有限公司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高爽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并处以500元罚款; | 盘兴卫公罚[2019]0006号 | 2019/12/30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
盘锦怡康酒店有限公司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吴婷婷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并处以500元罚款; | 盘兴卫公罚[2019]0010号 | 2019/12/31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
辽宁瀚新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王霞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并处以500元罚款; | 盘兴卫公罚[2019]0008号 | 2019/12/30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
盘锦国贸饭店有限公司 |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住宿场所经营活动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并处以2500元罚款; | 盘兴卫公罚字[2019]007号 | 2019/12/30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
盘锦新宇保利大酒店有限公司 | 1、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住宿场所经营活动; 2、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孙素杰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1、警告并处2500元罚款; 2、警告并处以500元罚款; | 1.盘兴卫公罚[2019]0012; 2.盘兴卫公罚[2019]0011号 | 2019/12/31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
盘锦武星宾馆有限公司 |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住宿场所经营活动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并处以500元罚款; | 盘兴卫公罚[2019]0013号 | 2019/12/31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
辽宁嘉智慧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生态酒店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田欢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并处以500元罚款; | 盘兴卫公罚[2019]0009号 | 2019/12/29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
盘锦鼎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空气、微小气候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责令改正 | 2019122314291721837503 | 2019/12/23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
兴隆台区英皇娱乐会所 | 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空气、微小气候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责令改正 | 2019121609594721837503 | 2019/12/16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
兴隆台区刘刘扎发烫染店 | 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空气、微小气候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责令改正 | 2019121010504321837503 | 2019/12/10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
盘锦经济开发区江之发染烫造型店 | 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空气、微小气候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责令改正 | 2019120513443321837503 | 2019/12/5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大鸿图沐浴源洗浴中心 | 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空气、微小气候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责令改正 | 2019120310332121837503 |
2019/12/3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
盘锦市兴隆台区权指爱驻颜养生馆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王欢、王哲、蒲淼3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并处以1500元罚款; | 盘兴卫公罚[2019]0005号 | 2019/12/20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
盘锦市兴隆台区韦德生态健身中心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邢佳宇、李欣蓉2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 | 盘兴卫公罚[2019]0004号 | 2019/12/5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
盘锦经济开发区威娜美发形象设计 | 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空气、微小气候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责令改正 | 2019111810224421837503 | 2019/11/18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阿铮美发造型店 | 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空气、微小气候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责令改正 | 2019111411442021837503 | 2019/11/14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
盘锦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 1、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住宿场所经营活动; 2、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1、警告并处9000元罚款; 2、警告并处以1200元罚款; | 1.盘兴卫公罚[2020]0001号; 2.盘兴卫公罚[2020]0002号 | 2020/1/7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
兴隆台区亲亲母婴生活馆 | 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空气、微小气候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责令改正 | 2020061214433521837503 | 2020.06.12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
盘锦市兴隆台区金苗方清颜美容院 | 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空气、微小气候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责令改正 | 2020042711385421837503 | 2020.04.27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
盘锦市兴隆台区汇利美容养生会馆 | 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空气、微小气候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责令改正 | 2020040714400921836703 | 2020.04.07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
盘锦市兴隆台区水都汇假日温泉会馆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并处以500元罚款; | 盘兴卫公罚[2020]0003号 | 2020.01.16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
盘锦市兴隆台区水都汇假日温泉会馆 | 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空气、微小气候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给予警告 并处以1200元 罚款 | 盘兴卫公罚[2020]0004号 | 2020.01.16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
兴隆台区越美丽美容美体生活馆 |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美容场所经营活动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0元罚款 | 盘兴卫公罚[2020]0005号 | 2020.04.13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
兴隆台区凯博海斯游泳健身会馆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并处以500元罚款; | 盘兴卫公罚[2020]0006号 | 2020.08.21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
盘锦金海湾温泉会馆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并处以500元罚款; | 盘兴卫公罚[2020]0007号 | 2020.10.12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
盘锦金海湾温泉会馆 | 未按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空气、微小气候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责令改正 | 2020092423502521836403 | 2020.09.24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
2021年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汇总表 | |||||||
单位名称 | 案件名称 | 处罚依据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其他处理情况 | 行政处罚决定 书文号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机关 |
兴隆台区钻井浴池 |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洗浴场所经营活动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并处以4500元罚款; | 盘兴卫公罚[2021]001号 | 2021/1/27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兴隆台区钻井浴池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李国永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并处以500元罚款; | 盘兴卫公罚[2021]002号 | 2021/1/27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兴隆台区嘉禾女子养生会所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 | 2021022014351221837503 | 2021/2/20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盘锦斯泰莱特体育文化管理有限公司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游泳场所经营活动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并处以1500元罚款 | 盘兴卫公罚[2021]003号 | 2021/3/10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兴隆台区金典美容美发会馆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场所顾客使用的毛巾进行卫生检测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 | 2021031715211221837503 | 2021/3/17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兴隆台区资医堂皮肤修复中心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 | 2021031914495921837503 | 2021/3/19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盘锦市兴隆台区润之泉美容养生馆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顾客使用的毛巾、浴巾进行卫生检测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 | 2021032410230421837503 | 2021/3/24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盘锦宙斯游泳健身有限责任公司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游泳场所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并处以3000元罚款; | 盘兴卫公罚[2021]004号 | 2021/3/22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兴隆台区怡悦娜瑞丝养生会所 | 未取得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美容场所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并处以3000元罚款; | 盘兴卫公罚[2021]007号 | 2021/4/20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兴隆台区懿美颜抗衰养生管理中心 | 未取得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美容场所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并处以2000元罚款; | 盘兴卫公罚[2021]005号 | 2021/4/22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兴隆台区1986美发店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朱涛、杨德付2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 | 盘兴卫公罚[2021]008号 | 2021/4/30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盘锦市兴隆台区爆米花儿童美发乐园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并处以1500元罚款; | 盘兴卫公罚[2021]006号 | 2021/5/6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喜迎宾大众洗浴中心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顾客使用的毛巾进行卫生检测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 | 2021061014514321839603 | 2021/6/10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盘锦丽舍酒店有限公司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 | 2021061510352021836503 | 2021/6/15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兴隆台区鑫香玉女子美容养生馆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场所顾客使用的毛巾、床单进行卫生检测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 | 2021061816071021838803 | 2021/6/18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辽宁聚德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游泳馆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并处以1400元罚款 | 盘兴卫公罚[2021]010号 | 2021/8/13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盘锦隆兴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 盘锦隆兴石油机械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生产车间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四项 |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监测、评价不符合相关要求 | 警告 | 2021121009475121839103 | 2021/12/10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田传义个体中医诊所 | 田传义个体中医诊所违反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相关规定案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 违反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相关规定 | 警告 | 2021080209490821836503 | 2021/8/2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田传义个体中医诊所 | 田传义个体中医诊所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案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 | 违反医疗机构资质管理相关规定的 | 罚款金额1000元 | 盘兴卫医罚[2021]006号 | 2021/10/29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李金兰 | 李金兰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从事医疗活动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 未取得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 | 罚款金额 7000元 | 盘兴卫医罚[2021]005号 | 2021/10/29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宋秀银个体西医诊所 | 宋秀银个体西医诊所违反医疗文书相关管理规定案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 违反医疗文书相关管理规定 | 警告 | 2021102510482021837803 | 2021/10/25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兴隆台区美之然健康美容养生馆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采光、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并处以1200元罚款 | 盘兴卫公罚[2021]011号 | 2021/12/29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卓会西医诊所 | 卓会西医诊所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案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第37条 |
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处以2000元罚款; | 盘兴卫医罚[2021]008号 | 2021/12/24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盘锦安琪儿妇科医院 | 盘锦安琪儿妇科医院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案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第38条 |
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处以2000元罚款; | 盘兴卫医罚[2021]009号 | 2021/12/24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兴隆台奉国录西医诊所 | 兴隆台奉国录西医诊所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案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第37条 |
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处以2000元罚款; | 盘兴卫医罚[2021]007号 | 2021/12/24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单位名称 | 案件名称 | 处罚依据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其他处理情况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机关 |
王哈那 | 王哈那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从事医疗活动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39条 | 未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 | 没收违法所得1800元,罚款4000元,没收医疗器械 | 盘兴卫医罚【2022】001号 | 2022/2/18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董长玲个体口腔科诊所 | 董长玲个体口腔科诊所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案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案 | 罚款人民币1000元 | 盘兴卫传罚【2022】001号 | 2022/3/7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张晓光个体口腔科诊所 | 张晓光个体口腔科诊所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案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案 | 罚款人民币1000元 | 盘兴卫传罚【2022】002号 | 2022/3/7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刘振海个体口腔科诊所 | 刘振海个体口腔科诊所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案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案 | 罚款人民币1000元 | 盘兴卫传罚【2022】003号 | 2022/3/7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任瑞霞个体妇科诊所 | 任瑞霞个体妇科诊所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案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第37条 |
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处以1000元罚款; | 盘兴卫医罚[2022]002号 | 2022/3/7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阳光大药房中医坐堂医诊所 | 阳光大药房中医坐堂医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案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
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处以1000元罚款; | 盘兴卫医罚[2022]003号 | 2022/3/7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陈在兵 | 陈在兵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从事医疗活动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 未取得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 | 罚款金额 1000元 | 盘兴卫医罚[2022]004号 | 2022/3/7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兴隆台誉品岐黄阁中医门诊部 | 兴隆台誉品岐黄阁中医门诊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案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
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处以1000元罚款; | 盘兴卫医罚[2022]005号 | 2022/3/7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丽康齿科 | 丽康齿科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案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案 | 罚款人民币1000元 | 盘兴卫传罚【2022】004号 | 2022/3/7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2021年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汇总表 | |||||||
单位名称 | 案件名称 | 处罚依据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其他处理情况 | 行政处罚决定 书文号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机关 |
兴隆台区璇肌理颜健康养生美容院 |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生活美容场所经营活动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并处以2000元罚款; | 盘兴卫公罚[2022]001号 | 2022/1/20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兴隆台区月美丽美肤皮肤管理中心 |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生活美容场所经营活动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并处以1500元罚款; | 盘兴卫公罚[2022]002号 | 2022/4/11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盘锦市兴隆台区宸溪养生会馆 |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生活美容场所经营活动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并处以2000元罚款; | 盘兴卫公罚[2022]003号 | 2022/6/28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兴隆台区花语歌厅 |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音乐厅场所经营活动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 | 盘兴卫公罚[2022]004号 | 2022/7/12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盘锦市兴隆台区晓霞歌厅店 |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音乐厅场所经营活动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 | 盘兴卫公罚[2022]005号 | 2022/7/12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兴隆台区鹰歌歌厅 |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音乐厅场所经营活动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 | 盘兴卫公罚[2022]006号 | 2022/7/12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兴隆台区好心情歌厅 |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音乐厅场所经营活动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并处以500元罚款; | 盘兴卫公罚[2022]007号 | 2022/7/12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兴隆台区小月亮室内娱乐馆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顾客使用的海洋球、游具进行消毒、保洁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 | 盘兴卫公罚[2022]008号 | 2022/8/23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盘锦斯泰莱特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 | 盘兴卫公罚[2022]009号 | 2022/8/23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盘锦市兴隆台区红日招待所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 | 2022083109171021838803 | 2022/8/31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兴隆台区婕梦伦美容美容院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场所的顾客使用的毛巾、床单进行卫生检测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警告 | 2022090210482721839903 | 2022/9/2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2023年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汇总表 | |||||||
单位名称 | 案件名称 | 处罚依据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其他处理情况 | 行政处罚决定 书文号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机关 |
兴隆台区金源皮肤管理中心 |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生活美容场所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罚款6000元人民币; | 盘兴卫公罚[2023]001号 | 2023/4/26 | 盘锦市兴隆台区卫生健康局 |
主办单位: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3001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0012352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3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427-2989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