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4月份兴隆台区政府 网站监管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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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4月份我中心对政府网站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监管情况
区政府网站能够按照要求开展更新维护工作,各部门都能够按照网站考核标准对网站开展更新维护工作,能够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落实。
二、下步工作要求
1.继续做好政府网站的更新维护,加强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工作,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日常监管,定期组织检查。其中:政府网站动态、新闻类栏目每个工作日至少更新1条以上,网站首页栏目每周至少更新1条以上,其他页面栏目每月至少更新1条以上(规划、计划类栏目、年度报表栏目除外)。
2.对未及时更新的政府网站栏目进行通报。对政府网站栏目超期未更新提醒每周累计2次的进行通报,特殊情况需提前报备。
3.各部门积极做好信息转发工作。定期排查政府网站信息审核情况,是否发布严重表述错误信息,是否发布或链接各类违规、虚假、错误信息,是否泄露国家秘密、内部敏感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等。
兴隆台区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