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办发〔2023〕7号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区政府系统新增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区政府系统
新增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垂管部门:
为做好区政协新增提案办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新增任务
政协提案15件(附件1)。其中:科技与经济建设类1件,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7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类1件,文化教育卫生类6件。
二、办理时限
各单位向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反馈办理意见截止时限为7月15日,协办单位向主办单位反馈协办意见截止时限为5月31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办复的,须提前向区委区政府督查室提交书面说明,经同意后可作延期处理。
三、办理要求
详细办理要求请参照兴政办发〔2023〕3号文件《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区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
附件1:兴隆台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新增提案分类表(3).xlsx
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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