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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已备案的托育机构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21 浏览次数:96

    根据《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19〕25号)和《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20〕20号)等相关规定及要求,截至目前,兴隆台区经托育机构申请,区卫健局审核,共计有1家托育机构符合相关条件完成备案。现公示如下(见附表)。

已备案托育机构公示附表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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