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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办发〔2023〕10号关于印发兴隆台区“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1 浏览次数:3493

关于印发兴隆台区“十四五”农业农村

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各涉农街道、兴隆农场、区直各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九届26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兴隆台区“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隆台区“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兴隆台区奋力建设辽宁盘锦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的关键五年。为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和《辽宁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盘锦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加快推进兴隆台区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特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2016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农业农村系统围绕“十三五”规划要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把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作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根本出路,以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核心,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为着力点,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攻方向,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产业体系和生产体系,培育农业转型发展新动力,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农产品供给保障有力。“十三五”期间,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全区粮食产量27.4767万吨,蔬菜产量1.6923万吨,肉猪出栏头数5.7791万头,肉类产量0.8296万吨,禽蛋产量0.4823万吨,水产品产量0.9635万吨。

农业生产条件有效改善。全区耕地保有量12.6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6.96万亩。全区新建改造高标准农田面积6.22万亩以上,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9.5万亩。农机总动力5万千瓦,水稻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生产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96.3%。

农业产业化水平快速提升。全区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2家,创建家庭农场区级以上示范4个、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达到13家。“十三五”农业、林业、畜牧、渔业增加值累计12.12亿元。

农村产业融合蓬勃发展。全区有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个,美术馆1个,文化馆1个,图书馆1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省级2项、市级6项、区级9项。“十三五”末期全区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352.7万人次。其中,国内游客1347.5万人次,入境游客5.2万人次。全年旅游业总收入128.5亿元,旅游项目投资3.1亿元。配合市里举办两届盘锦乡村振兴产业博览会,2019年中国·盘锦乡村振兴产业博览会招展、观展任务。全区参展企业48家,其中标准展位40家,特装展位8家(大连旺佳新能源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数博智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由特展改为标展)。域内招展企业25家,域外招展企业23家。其中美丽乡村建设领域参展企业19家智慧农业领域参展企业14家;现代农业装备领域参展企业8家;特色优质农产品领域参展企业3家;乡村旅游产业领域参展企业4家。签订合作协议、采购合同达到36亿元以上。

农业品牌建设成果显著。“粳冠”牌盘锦大米荣获第二十二届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金质产品奖,“郁鑫香”牌盘锦大米荣获2019世界高端米品鉴大赛银奖。

农村基础设施持续加强。全区13个行政村黑色路面全覆盖,农村燃气管网全覆盖,农村自来水普及率、集中供水率均达到100%。建设综合客运公交一体化服务体系,农村客运公交站点2公里半径覆盖率达到100%。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地区光纤和4G网络全覆盖。

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改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7%,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7.6%,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化肥、农药使(施)用量同比“十”末期分别减少20.5%、31.2%。继续实施辽河干流全面生态封育,主要河流水质达到多年来最好水平。

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实施农村户厕改造5984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在11个村屯建设农村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成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和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全区农村庭院卫生合格率90%以上,美丽庭院覆盖率达到40%。累计完成植树206575株,建设省级美丽示范村4个、市级园林新村1个。

农村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农业农村部组织的第三方评估。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建立了区、街道两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数据库。推进农场企业化改革,农垦改革综合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更多期盼,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农产品总量不足和结构性问题并存,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仍处于低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等依然存在短板,农民增收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当前农业小规模、低水平、粗放式生产,碎片化的土地小规模经营和兼业化的养殖方式,导致农产品产量低、质量差,无法满足规模化农产品加工业需求。农业的生态、社会、文化等功能挖掘不足,产业链条不完整、不衔接,龙头企业带动效应不明显,品牌效益不突出,市场竞争力不强。农业劳动力主体的文化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农村受过较高教育、年富力强的农村“精英”大多外出就业,高素质农业劳动力缺乏导致高新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难,不利于实现农业生产过程机械化、生产技术科学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不规范,存在着规模普遍较小,管理水平落后,运行不规范,市场竞争力偏弱,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把加快建设农业高质量发展区作为主攻方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统筹谋划、同步推进,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产业、经营三大体系,加快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促进产业融合、城乡融合和区域协同发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创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新局面,为兴隆台区努力建设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稳粮保供。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稳定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

坚持高质高效。坚持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持续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农业生产效率。

坚持宜居宜业。把乡村建设放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一起抓,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巩固兴隆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现代化水平,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坚持富裕富足。强化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健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增强低收入人口稳定增收能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持续增强农业农村发展动力和活力,加快形成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服务体系。

坚持绿色导向。大力推行稻蟹综合种养等农业绿色生产模式,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坚持融合发展。把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作为支撑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重要路径,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第三节  主要目标

2025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持续提高,推进兴隆台区乡村振兴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前列。

2025年,全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农业基础更加稳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为全面建设农业高质量发展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专栏兴隆台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指标

序号

类别

指标

单位

2020

基准值

2025

目标值

指标属性

责任单位

1

农业现代化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万吨

5.8

5.8

约束性

区农业农村局

2

粮食播种面积

万亩

9.9

9.9

约束性

区农业农村局

3

肉类总产量

万吨

0.24

0.15

预期性

区农业农村局

4

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

-

2.41

2.81

预期性

区农业农村局

5

高标准农田面积

万亩

1.5

6.2

约束性

区农水中心

6

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

95.92

98

预期性

区农水中心

7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

65

67

预期性

区科技局

8

森林覆盖率

%

2.57

≥2.57

预期性

自然资源分局

9

农田灌溉有效利用系数

-

0.560

0.561

预期性

区农水中心

10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75

80

约束性

区农业农村局

11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

%

98以上

稳定在

98以上

预期性

区农水中心

12

农村现代化

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比例

%

98

100

预期性

区交通运输局

13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100

100

预期性

区农水中心

14

生活垃圾治理行政村的占比

%

100

100

预期性

区城建中心

15

集体收益1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

%

96.5

100

预期性

区委组织部

16

级以上文明村(街道)占比

%

50

90

预期性

区委宣传部

17

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占比

%

10.9

10.9

预期性

国调队

第三章  夯实农业生产基础  着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第一节  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

压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到2025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9万亩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5.8万吨以上。(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

第二节  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建设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与“进出平衡”制度,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控耕地“非粮化”,坚决守住11.9555万亩的耕地保护红线,8.2126万亩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区自然资源局)

推进高标准农田新建改造。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区域大力推进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

2025年,全区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达到6.2万亩。(区农水中心)

加强耕地治理和质量建设。因地制宜推广保护性耕作强化耕地质量监测监管,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确保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质量评定,确保新增耕地质量不降低推进秸秆过腹还田,鼓励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

第三节  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加强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实施河道清障、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绕阳河防洪提升工程等项目提升城市防洪能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区农水中心)

第四章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第一节  兼顾畜牧业稳定生产

保持畜牧业相对稳定在确保不影响城市建设发展的前提下,推进生猪生产相对稳定、兼顾肉鸡、蛋鸡等产业,持续提升养殖效率,每年肉类保持稳产每年达1500吨。(区农业农村局)

  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

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按照“早谋划、早预警、早准备、早防治”的要求,加密田间监测设备,加强田间系统调查,及时发布预警预报,指导各涉农街道、农场开展科学防治、绿色防治、统防统治,赢得粮食丰收主动权。到2025年,重大疫情防治处置率达到95%以上,整体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区农业农村局)

  提升稻蟹综合种养水平

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行动。开展稻渔、稻蟹、稻虾综合种养技术模式集成试验和示范推广,推进稻渔综合种养规模逐年扩大。到2025年,全区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到6.1万亩(区农业农村局)

  加快设施农业发展

加快培育高端集群化设施农业,充分利用我区资源,推进打造区域性高端集群化设施农业兴隆品牌。形成以设施蔬菜为重点,辅以水果、食用菌等多元化生产格局,配套新发地农产品供应链中心,满足“菜篮子”产品多样化需求。推进大米、河蟹两大产业品牌创优增效。推进农事企业通过流转、订单、股份制、自建基地等方式加大土地资源整合力度,推动规模化经营,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加快培育高端集群化设施农业,盘活闲置资产,推进兴盛街道上房村115栋大棚以及兴海街道裴家村绿色食品基地闲置资源资产盘活投产,打造区域性高端集群化设施农业兴隆品牌。到2025年,农事企业整合土地面积达到0.6万亩以上。(区农业农村局)

第五章  发展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第一节  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

建强科技人才队伍。健全以需求为导向的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机制,促进人才要素市场化配置。引导各类科技服务主体深入基层开展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实施农民技术员培育工程,把先进适用技术送到生产一线,解决农技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进农业“双创”稳步发展,支持科技特派员、农民技术员领办创办“星创天地”、农村合作社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三链融合”,提升科技人才服务效能。(区科技局)

  提高农业装备现代化水平

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引导作用,加快补齐机械化高效种植、收获、植保、烘干等生产环节短板。到2025年,水稻农作物耕、种、收综合生产机械化水平达到98.7%。(区农业农村局)

提高农业装备智能化水平。鼓励规模小区棚室配套自动卷帘机、微(滴、喷)灌设备、机械放风设备等,鼓励建设高标准智能温室,推广物联网信息技术,实现温室环境和水肥一体化等自动控制,推动设施农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基于“物联网”技术,利用“辽宁省测土配方施肥手机定位指导服务平台”,指导农民分析土壤成分、推荐施肥,改善土壤生态恶化、农产品品质下降等问题。(区农业农村局)

  健全现代化农业经营体系

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建立家庭农场名录库,完善家庭农场信息,对名录内的家庭农场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市、区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申报省级示范。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工程,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推进工作,规范农民合作社制度建设和财务管理,提升发展质量。开展市、区级示范社评选,推荐申报省级示范社,增强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因地制宜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等服务模式。充分利用“中国农服”平台,向小农户及社会化服务主体提供农业资讯、技术服务、培训教育、农机租赁、名录库、农资商城等线上服务。完善“产业联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地+农户”利益链接机制,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作用,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到2025年,累计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3家。(区农业农村局)

第六章  提升农业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依托盘锦大米、盘锦河蟹、盘锦碱地柿子等产业联盟,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构建我区集群化发展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区“产业联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地+农户”利益链接机制,做实利益联结,构建互惠互利、多方共赢的长效机制,实现产业增值、企业增效、农民增收。2025年,累计新增区级以上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到5家。(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

做好乡村振兴与文化旅游产业有机融合。以“美丽胡家”示范民居为载体,持续塑造北纬42°彩虹小镇乡村近郊游文旅IP,做实农旅平台,拓宽旅游资源。推进“碧水粮家”项目建设,支持创建AAA“十里花溪”景区,大力推动旅游发展和乡村振兴、提升城乡建设品质、创造高品质生活全面融合。到2025年,乡村景区接待旅游人数超过3万人次。(区文广局、区农业农村局)

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支持新发地大宗特色农产品交易平台和农产品电商运营中心建设,形成我区特色农副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扎实开展常态化彩虹小镇营销活动和年度电商文化节,打造二十里村“富民街”全区第一个专业网红助农直播基地,采取“网红主播+地标产品+IP升级”相结合的助农模式,为本地大米、河蟹、碱地柿子、二界沟海鲜等品牌农副产品赋能增值,进而推动线上线下销售网络立体化升级,形成了从种养殖、加工、销售的程式化闭环。到2025年,每年新增建设区级农产品电商运营中心1家。(区商务局兴隆农场、惠宾街道

 推进农村创业创新

提升农民就业创业能力。积极培育农村创业创新主体,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引导有资金积累、技术专长和市场信息的返乡人员在农村创业创新,培育一批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鼓励涉农专业高校毕业生回乡就业创业(区人社局)

第七章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第一节  强化乡村建设规划引领

强化空间用途管制。按照全市主体功能定位,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对国土空间的开发、保护和整治进行全面安排和总体布局,统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修复,科学划定生态、农业、城镇等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主要控制线,相互协调、有机衔接,健全各类主体功能区差异化协同发展长效机制。(区自然资源局)

第二节  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农村交通运输体系。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构建广覆盖、深通达的农村公路网络。推进农村公路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支持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水平。2025年实施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达10公里。推行“路长制”,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区交通运输局)

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优化农村供水总体布局,突出农村供水管理服务数字化建设,将所有集中供水工程纳入一张网、一张图管理。推动形成以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化供水为主、小型集中供水为辅、分散供水为有效补充的供水格局。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能力建设,确保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检测指标与频次双达标。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到2025年,完成农村饮水水源替换工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1。(区农水中心)

第三节  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制定《兴隆台区农村户厕运行管理办法》,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健全资金保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改厕后续管理、维修及清运处理难题。由街道、村推进长效管护机制有效落实,引导农民参与厕所管护,结合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和落实。(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建中心)

实施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对生活污水未完成治理的村庄,结合实际,科学选取治理模式,精准开展治理,优先采用低能耗或无动力技术,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污水治理技术。加强已建农村生活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提升设施运行成效。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建立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机制,对排查出的较大面积的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实施综合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区生态环境局、区农水中心)

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进一步优化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满足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实际需求; 强化保洁员日常管理和考核,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引导,提高农户垃圾分类意识和参与自觉性;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常态化管理,强化监督考核,维护农村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组织协调落实资金保障, 及时拨付农村生活垃圾的转运处理费和保洁员工资,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扫干净、分清楚、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区城建中心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将农村环境净化整治与爱国卫生运动、文明城市、卫生街道、卫生村创建及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通盘考虑、一体推进。组织开展文明风尚进农家、小手拉大手及最美庭院、文明院落评选等,增强农民保护环境的荣誉感,营造全面参与的良好氛围。改善村庄公共环境,依法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科学管控农村生产生活用火,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到2025年,全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3个以上。(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妇联区执法大队、区爱卫办

  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积极改善基层医疗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建设。(区卫健局)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快实现城乡救助服务均等化。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在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发展基础上,稳步提高低保标准。健全残疾人服务保障机制,全面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能力建设。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强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少年儿童提供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完善农村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提高农村居民防灾减灾意识与能力。(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妇联、区残联区医保中心

  扩大农村消费

丰富农村消费市场。加大汽车、家电等商品下乡力度,促进农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推动农村消费体质扩容,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体质良性循环。支持东北新发地大宗特色农产品交易平台和农产品电商运营中心建设,形成我区特色农副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扎实开展常态化彩虹小镇营销活动和年度电商文化节,打造二十里村“富民街”全区第一个专业网红助农直播基地,采取“网红主播+地标产品+IP升级”相结合的助农模式,为本地大米、河蟹、碱地柿子、二界沟海鲜等品牌农副产品赋能增值,进而推动线上线下销售网络立体化升级,形成了从种养殖、加工、销售的程式化闭环。至2025年,累计建设区级农产品电商运营平台3家,升级改造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或农贸市场1个。(区商务局兴隆农场、惠宾街道

加强农村消费环境净化监管。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农资供应等领域,实施农村消费环境净化专项行动,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农资供应等领域,依法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

第八章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建设绿色美丽乡村

第一节  实施品提升行动

实施营销品牌化。推广优质水稻红海滩1号”品种,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开展大米、河蟹品牌提升工程行动,依托“粳冠”、“玉粳香”、“辽河谣”等大米品牌推进我区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培育盘锦碱地柿子(番茄)新品牌,壮大“福隆”牌碱地柿子品牌影响力。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农业展会,积极参加盘锦市举办乡村振兴产业博览会、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活动,推动我区大米、河蟹、碱地柿子品牌影响和效益提高。(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工商联

第二节  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

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提高燃气壁挂炉使用率。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用生产和农村建筑中的应用。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增强森林、草原、湿地碳汇能力。(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农水中心

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全域开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农业绿色发展支撑体系。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示范推广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等新产品新技术。(区农业农村局)

第三节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采取多种方式,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组织开展养殖尾水集中治理,加快推进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逐步推进达标排放。采取科学用药、绿色防控等措施,提高绿色防控覆盖率;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提高农业投入品科学使用水平。加强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区农业农村局)

第四节  保护修复农村生态系统

加强农业资源保护。严格农用地环境风险管控,持续推进耕地分类管理,加强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评价,动态更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依法依规加强水资源认证与取水许可,提升各类重要保护地保护管理能力。区自然资源局、区农水中心、区农业农村局)

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修复。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继续实施退养还湿,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推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实施辽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加强对水源涵养区、蓄洪滞涝区、滨河带的保护。(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水中心、区农业农村局)

第九章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建设文明和谐乡村

第一节  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选优配强街道、村领导班子。积极稳妥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加强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围绕加强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建立长效机制。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

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优化农村网格化管理服务,严格落实“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积极推行村级“阳光三务”。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和遏制农村微腐败、蝇贪等问题发生。深化“党建引领、智慧治理”,加强“一库一中心两平台”建设,打造上下贯通、横向联动、全民参与、快速响应的运行机制。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乡村便民服务能力水平有效提升。(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

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优化农村社区警务模式,完善农村社区新型警务机制。以实现“一站多能、一人多岗、一员多能”为目标,完善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推进各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完善乡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坚持依法严防方针,建立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强化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密切关注舆情,防范化解农村社会治安隐患。深入开展禁毒专项斗争,有效遏制农村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局、城郊分局、营商局)

第二节 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强化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等分类培育计划,着力提升农民科学素质。支持各类社会组织,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和产教融合基地。做好农村各类高素质人才示范培训与轮训。(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

第三节 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在乡村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巩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大力培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文明。深化诚信道德规范,深化诚信兴隆建设,实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健全覆盖农村的征信系统,强化农民群众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和诚信意识。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委农办区发改局

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开展专项文明行动,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加强农村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倡导尊老孝亲、健康卫生、勤俭节约等文明风尚。深化文明家庭创建。加快在农村普及科学知识,反对迷信活动。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行为。(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民宗局、区农业农村局)

发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乡村文化,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盘活地方和民族文化资源,深入挖掘、传承创新优秀传统文化。赓续传承村历史文脉,建立完善村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做好农村古迹遗址保护等工作。发展乡村文化产业,持续打造乡村地域特色文化产品品牌,带动地方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积极开发民间艺术、民俗表演项目,推动农村地区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促进传统工艺提高品质、形成品牌、带动就业。(区文广局)

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强化农家书屋等文化设施建管用,实现乡村文化广场全覆盖。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公共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贯彻实施国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进科技文化资源直通农村、进村入户。广泛开展各具特色、乐观向上的民族民间文化活动。(区委宣传部、区文广局、区科协)

第十章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一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完善监测机制,将农村户籍常住人口中的脱贫不稳定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大病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口、低收入人口等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健全和完善监测、预警、帮扶、保障“四位一体”的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区乡村振兴局)

第二节 健全常态化帮扶机制

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完善分类帮扶机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支持发展产业、稳定就业,促进增收。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乡村振兴局)

第十一章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激发乡村发展新活力

第一节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推进农村承包地改革。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数据库,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强化数据成果应用。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流转逐级监管机制,实现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交易公平、公开、公正。(区农业农村局)

审慎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按国家、省有关部署,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稳妥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制定的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等配套政策。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经营。鼓励利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农村空心房、废弃建设用地整治复垦。(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

第二节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指导各涉农街道进一步完善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制度,健全成员名册,规范发放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书,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完善集体资产股份权能。依托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的信息发布、集体资产流转交易监管功能,强化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监管,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区农业农村局)

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盘活集体资源资产,鼓励各地“因村制宜”,探索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探索“生态农业型”“文旅产业型”等多形态的村集体经济合作模式,加快推进村集体经济经营方式转型升级,培植优势特色乡村产业,深入挖掘村集体资产的综合价值。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村集体资产利用率,巩固消除集体经济 “空壳村”成果。农村集体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深化农垦改革。坚持垦区农场企业化改革主线,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依法依规将国有农场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等并同步实施,实现强农惠农富农和改善民生政策全覆盖,使农垦经济进一步嵌入农业农村区域经济体系。依托省级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创建,持续推进兴隆农场稻蟹共生产业科技化、智慧化转型。复制“新”订单,加强系统区域性互通协作,实现“盘粮南运、云品出滇”协同发展。扶持经营主体规模化种植优质水稻品种,加大优质河蟹品种推广力度,加快培育打造区域性高端集群化设施农业兴隆品牌。盘活政府闲置资产,打造北纬42°彩虹小镇乡村近郊游等休闲农业示范点扎实开展常态化彩虹小镇营销活动和年度电商文化节加大对兴隆农场支持力度,聚焦“制度优、管理精、效益好”目标,着力把农垦企业打造成农业农村现代化标杆。(区农业农村局区国资局、兴隆农场

第十二章  健全规划落实机制  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管农业农村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坚持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领导,落实五级书记齐抓乡村振兴的要求,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区委农办)

第二节  强化要素保障

坚持财政优先保障。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完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求。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建立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落实好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生产者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政策,保障种粮的合理收益。(区财政局)

强化金融服务保障。加快构建服务乡村振兴的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银行机构创新涉农信贷产品和服务,扩大涉农贷款抵押物范围,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持续优化农村地区融资担保服务,完善“三农”领域服务网络,扩大担保业务规模。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和保险品种,落实保费补贴政策,提高风险保障水平,降低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影响,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区金融发展局)

落实人才供给保障。落实干部配备优先考虑的要求,强化人才振兴保障措施,健全人才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机制,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加大本土人才培养力度,着力打造一支带不走的乡村人才队伍。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返乡创业人员在用地用电、税费减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优化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农水中心)

第三节  优化营商环境

建设高效政务环境。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水平。营造良好创业创新环境,强化返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创客平台建设,吸引各类资源要素向乡村集聚。加快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营商环境就是我自己”意识,“加快推广‘一网通办’经验做法”,提高行政效能,着力打造观念最新、制度最佳、效能最强、服务最优、作风最实的营商环境最优(区行政审批局、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

构建优良法治环境。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在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完善农业农村相关制度和标准体系,充分发挥立法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保障推动作用。(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

第四节  健全落实机制

健全规划配套体系。发挥本规划对全区农业农村发展的战略导向作用,聚焦本规划确定的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任务,加强与种植业、乡村产业、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业农村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的统筹协调和系统衔接,以项目化、工程化、清单化推动规划重点目标任务落实。(区农业农村局)

强化考核评价评估。建立“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实施监测评估体系,开展农业农村现代化监测评价,评价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和规划实施情况。建立健全跟踪考核机制,把规划相关内容的实施情况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压实规划实施责任。(区农业农村局)

 

兴隆台区“十四五”期间农业重点实施项目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责任单位

1

设施农业

依托兴盛街道上房村115栋设施农业大棚,加快培育兴隆农场“精品农业”,形成以设施蔬菜为重点,辅以水果等多元化生产格局

兴隆农场

区农业农村局

2

充分利用兴隆农场胡家村闲置的大棚,种植盘锦碱地柿子。

兴隆农场

区农业农村局

3

积极探索兴海街道裴家绿色生产基地作为农产品的展销基地

兴海街道

区农业农村局

4

智慧农业

兴隆农场稻蟹共生产业科技化、智慧化转型

兴隆农场

区农业农村局

5

“共富共美 数字粮家”为核心的数字乡村示范的打造

新工街道

区农业农村局

6

耕地保护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

7

高标准农田改造

区农水中心

8

产业融合

“美丽胡家”示范民居为载体,持续塑造北纬42°彩虹小镇乡村近郊游文旅IP,做实农旅平台,拓宽旅游资源。

区文广局、惠宾街道、兴隆农场、区农业农村局

9

推进“碧水粮家”国园综合体项目建设,支持创建AAA“十里花溪”景区

区文广局、新工街道、区农业农村局

10

依托东北新发地农产品建设改造具有商品化处理功能的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农产品交易市场

区商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11

农业水利设施

实施河道清障、绕阳河防洪提升工程项目

区农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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