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街道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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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街道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3日至6月1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振兴街道党工委及所辖13个社区进行了巡察。7月14日,区委巡察组向振兴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振兴党工委将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为13项38条。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振兴街道党工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区委主要领导同志在听取巡察情况综合报告时的讲话精神,要求全街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巡察“后半篇文章”是巡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上来,以对党组织高度负责的精神,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落实省市区委要求有差距
1.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一是关于“理论武装抓的不实”的问题。
一是制定完善学习制度。制定完善了《振兴街道党工委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振兴街道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每次学习做到五有;二是加强理论学习。街道党工委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三是树牢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用理论指导实践,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切实改进学风,班子成员研讨交流发言要结合工作实际、街道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四是严格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学习资料的保管工作,人员更换时要及时做好资料的交接。
二是关于“学习贯彻党中央会议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将党中央会议精神作为党工委会议的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必修课题,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将党中央会议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制定了《振兴街道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实施方案》,班子成员要深入社区、深入群众了解实情,解决问题。三是克服形式主义。力求理论学习入脑入心,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杜绝相互抄袭现象,发言杜绝空话套话,要结合本职工作做到言之有物。
三是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宣传部《关于党(工)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清单》要求,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召开1次分析研判工作会议,就重大问题、重要群体等进行分析研判。二是贯彻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包保社区意识形态工作,把抓好分管工作中的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每年撰写述职述廉报告的必有内容;三是压紧压实责任。党组织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要问题要亲自过问、重大事件要亲自处置。
2.履职尽责不充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还有不足问题。
一是关于“网格化管理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对网格内高龄老人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每月进行生存认证;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网格员的日常管理,对网格员日常履职情况加强考核检查;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各社区网格员日常巡查次数、巡查时间及巡查点位完成情况的督导和考评,每月对各社区网格员巡查次数、巡查时间及巡查点位进行综合排名并全街通报,对排名靠后及未完成基础案件数的网格员进行提醒谈话。
二是关于“防范化解风险责任落得不实”的问题。
一是积极化解信访案件。二是加强思想教育。宣传《信访条例》和法律法规;三是加强人员稳控及帮扶力度。四是主动排查调解矛盾纠纷。社区定期会同司法调解员、民警、业主代表进行座谈,了解邻里纠纷等不稳定因素。同时充分利用“小蓝帽”平安社区党员志愿服务队展开日常巡察,深入居民内部了解化解矛盾纠纷;五是提高保密意识。组织涉密人员参加保密观学习及考试;六是对涉密人员使用的电脑张贴“非涉密计算机严谨处理涉密信息提示”;七是规范涉密文件传阅,传阅人需填写《振兴街道涉密文件传阅登记表》。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不够有力,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有差距问题。
1.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了《振兴街道党工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流程和民主评议党员程序,特别是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二是关于“‘两个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二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提升发现问题线索能力,有责必问、失责必追;三是杜绝照搬照抄行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力戒形式主义。
三是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树牢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包保社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把好材料审核关。班子成员对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该由自己完成的不能由他人代为完成,坚决避免出现照搬照抄现象;三是严格执行廉政谈心谈话制度。高质量开展谈心谈话,增强谈话的政治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做到应谈尽谈。
2.形式主义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发生问题。
一是关于“形式主义犹存”的问题。
坚决改进“文风”,保证文件质量。文件任务明确、目标清晰,短小精悍、内容实在,不发照抄照搬的文件,不发脱离实际的文件,文件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关于“存在重痕迹、轻实效”的问题。
一是力戒形式主义。大力弘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坚决克服“纸上落实”现象;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安排专人负责党工委会议的记录工作,要原汁原味记录发言同志的讲话内容,坚决杜绝会议记录只列标题现象。
三是关于“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一是严格规范执行财务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街道财务管理制度,管好用好各项经费,控制大额支出,完善报销手续,严格审批程序;二是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3.担当尽责与服务群众有差距问题。
一是关于“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
振兴街道党工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采取措施用心用力用情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二是关于“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振兴街道党工委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一是制定了《振兴街道党工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纪工委不定期对全街工作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三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不定期运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是关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力不足”的问题。
加强日常巡查。社区网格员加强日常巡查次数,发现路面破损、单元门损坏等问题及时上报,并协调物业及相关责任单位及时维修、定期维护。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四是“关于‘阳光三务’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省市区有关“阳光三务”文件精神的学习。街道、社区主要负责人为落实“阳光三务”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督促;二是严格执行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阳光三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大力营造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参与度。各社区充分利用居民网格群推送“阳光三务”使用小程序;四是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4.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关于“核销差旅费、租车费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一是规范招投标采购,应采尽采;二是加强财务核算管理,认真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对差旅费严格审核,出差前填制《出差审批表》,按流程签批,对缺少必要附件予以退回。三是增强财务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熟悉《兴隆台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是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一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进行盘点;二是对未及时入账固定资产现已完成入账,涉及资产已录入资产系统;三是财务核销时,认真细致核对物品价值,对于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及时录入资产系统。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到位,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有差距
1.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差距问题。
一是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振兴街道党工委坚决扛起党建主体责任,把抓党建摆在首要位置。一是牢固树立主责意识。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确保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互融同抓、同频共振;二是切实加强居务自治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兴隆台区居(村)民委员会自治事务清单》,组织和依靠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三是切实发挥大工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作用。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会商共驻共建问题,充分调动成员单位积极性,发挥资源优势,为油地融合发展贡献力量。
二是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振兴街道党工委坚持把“三会一课”作为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的重要抓手。一是加强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举办了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党务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为思政课、实操课和职业道德教育课。13个社区书记、副书记参加了培训。二是制定学习计划。每季度街道党工委都要下发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三是压实责任。将“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各党组织书记每年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街道党工委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
2.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问题。
关于“用人制度执行有欠缺”的问题。
严格执行区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借调人员管理工作通知》要求,严格控制数量、严格审批程序、严格规范借调人员管理。
3.巡察整改质效不高问题。
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对巡察工作要求,本着对党负责的态度,主动作为、一抓到底,始终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措施不软,整改不到位不罢手,整改不彻底不收兵;二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班子成员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和分管工作、包保社区的整改工作;三是压实责任,明确各党组织书记是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党组织的巡察整改工作。
(四)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有差距
1.履行营商环境主体责任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贯彻落实文件。深化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兴隆台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文件精神,并将其作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来抓;二是开展专题学习。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重要讲话精神、《条例》、认真学习贯彻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重要精神纳入今年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级党组织学习计划,累计学习3次;三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四是提供方案保障。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振兴街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为推动我街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提供方案保障;五是拓宽招商渠道。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拓宽招商渠道,挖掘朋友招商、以商招商的潜力,尤其利用就近的油田企业等社会力量进行招商。
2.履行监管职责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辖区内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已由相关社区移交振兴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整改,社区协助宣传督促;二是全街已组织工作会议强化落实各社区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规范化填写、并将持续督导抽查。
3.助企纾困解难不到位问题。
一是关于“助企纾困解难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督促相关成员对2个未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与企业和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企业同意并接受解决方案;二是进一步提高全体网格员岗位技能和业务水平,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7月13日组织开展全街网格员考试,考察网格员是否熟知自身工作职责和管理范畴;三是按照网站重新梳理管家数量,开展活动,将项目管家工作服务范围延伸至我辖区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各社区网格员担任项目管家,建立企业信息库和项目管家信息,为其提供“网格化”管家式服务。
二是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强化考核督查。依据《2023年兴隆台区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考核评价工作方案》对各社区便民服务站综合运用现场检查、明察暗访、后台验证等方式开展考核。对13个社区进行了督查,检查大厅办公服务环境,要求社区大厅窗明几亮。二是再次强调工作纪律。要求各社区工作人员对首问责任制等各项制度熟知熟会落实到位;三是增强信息公开透明度及实效性。进一步整理便民服务事项清单,要求各社区在明显位置对公共事项服务清单进行公示,并及时更新社区工作人员。在服务窗口公开《办事不找关系指南》。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振兴街道党工委将继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将巡察整改工作与主题教育、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全街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有效贯通、协同发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两手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999015;电子邮箱:lsy123103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