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促进兴隆台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推进工业数字经济转型发展。将辽宁泰利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盘锦华宇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盘锦优创享科技有限公司纳入盘锦市数字经济重点企业清单,定期调度数字经济企业经营情况,助推数字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推进IPv6网络升级和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场景建设。目前,IPv6组网升级完成,新接入企业3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展厅建设已完成,建成解析应用推广场景10个,正在进行应用场景推广。
二是发挥产业集聚带动效应。打造了总建筑面积3674.4㎡的盘锦数字经济产业园,截至目前,共有26户企业入驻。
三是做大电商平台。引导中网等省级电商直播基地做大做强。培育星河文化传媒、中网电商等专业直播平台,着力在招商引资、吸引人才、带动就业、赋能实体、助力创业、增加税收等方面不断提升。积极拓展电商平台应用。组织大商新玛特、万达广场比优特超市、桔子广场等大型商超,推出“线上购物,线下配送”服务,使直播电商成为我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四是提高数字治理能力。推进“党建引领、智慧治理”平台建设,整合“平台+网格”功能模块,重构“案件上报”“巡查轨迹”“地图查看”“案件分析”等功能,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截至目前,新版网格平台已升级开发完成,正在联系中心8个街道部分社区进行测试,待测试没有问题后,将在全区实施推广工作。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