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兴隆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第22号)提案的答复
韩凯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兴隆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城建计划会议,确定下一年度城建项目;
二是城市基础建设工程均按要求在政务网进行公示。针对即将开工的项目,将在施工现场设计公示牌,明确施工内容、负责人、开竣工日期等相关信息。对于无故拖延工期的项目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扣除相应比例工程款;
三是对于整路封闭施工的工程,积极与交警部门报备,按照要求进行封闭,做好疏导指示牌。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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