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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2月份兴隆台区政府网站监管情况的通报

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12月份我中心对政府网站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监管情况

政府网站能够按照要求开展更新维护工作,各部门都能够按照网站考核标准对网站开展更新维护工作,能够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落实

二、主要问题
  (一)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单位对政府网站运维管理重视不够、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导致个别网站栏目需要提示后才更新

 (二)内容审核不严格。日常监测检查发现,部分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发布审核工作不到位,未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发布的信息存在表述错误问题。  

三、监管措施

各部门要根据盘锦市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指标要求,工作上严起来,实起来,全力做好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此项工作将做为政务公开年终考核工作的参照依据。

(一)更新情况。政府网站动态、新闻类栏目每个工作日至少更新1条以上,网站首页栏目每周至少更新1条以上,其他页面栏目每月至少更新1条以上(规划、计划类栏目、年度报表栏目除外)。

(二)通报情况。对未及时更新的政府网站栏目保障单位进行通报。对政府网站栏目超期未更新提醒每周累计2次的进行通报;特殊情况需向政府政务公开办提前报备。

四、下步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整改。各部门要对照政务公开年度考核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

(二)强化信息安全建设。各部门要推动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落地落实,切实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开展信息内容常态化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准确、安全。

(三)加强内容建设。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渠道,做好内容更新,及时转载党中央和省级重要决策部署信息和解读,切实维护政府网站的权威性、严肃性。

(四)做好填报工作。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要求,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的编制工作,并通过本部门政府网站集中向社会公开。

    

 

 

兴隆台区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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