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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惠宾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浏览次数:64

兴隆台区惠宾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惠宾街道办事处按区政务公开要求主动公开工作职责,公开《兴隆台区惠宾街道办事处2022年部门决算》、《兴隆台区惠宾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预算)》等内容。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惠宾街道办事处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集中展示现行之有效规章政策以及工作进展成效,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强化组织保障和队伍建设,明确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及能力,优化完善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严格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一是通过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领导班子信息,同时还在街道内设置信息公示栏,定期或不定期张贴国家、省、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公告、通知等信息。对于公示栏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二是配合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与运行,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按时上传政府工作动态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街道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对接新的目标要求,及时跟进、整改、落实。2023年我街道在兴隆台区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街道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2023年我街道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提升工作意识,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配合有序,切实把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信息主动公开成为一项规范有序的常态工作;二是强化工作责任,加强信息编写技能培训和质量审核把关。开展宣传活动,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23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划分全面公开和保密界限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促进群众更快、更全面了解各类政策的事项、期限、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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