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top_img.png

兴隆台区创新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浏览次数:96

兴隆台区创新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兴隆台区创新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盘锦市兴隆台区创新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创新街道按区政务公开要求主动公开领导分工、街道工作总结、《创新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预算)》等信息;结合“阳光三务”小程序,每月及时准确的将党务、政务、居务进行公开。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创新街道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创新街道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强化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上下功夫。从就业创业、社会救助、防灾减灾、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多方向发力,规范政务公开事项格式和流程,及时准确更新各项动态信息。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一是街道积极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平台建设上配备了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信息申请受理方式和受理时间。二是积极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置政务服务专区。三是多渠道联动,更新政府信息,利用政务开放日活动发放宣传折页,为居民讲解获取政府信息官方渠道,利用兴隆台区微信公众号、兴隆台区政府网站等平台及时更新动态,2023年兴隆台区微信公众号上稿31篇,兴隆台区政府网站上稿47篇。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一是细化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发布内容全部经过审查。二是完善信息分类,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分类处理,确保答复及时准确。三是充实公开内容,对照信息公开全清单,补齐短板,四是强化业务培训,对涉及信息公开业务的部室,设置专人负责并对具体负责人开展培训,确保信息公开格式准确、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做到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我街发布信息的积极性和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保证了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一定成效,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为贴近百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对党的建设、计划生育、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算决算等信息进行及时更新

2023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政务公开过程中,部分公开内容全面。二是群众对政务网站的知晓度低、参与感弱。受生活习惯、文化氛围等因素影响,群众了解政务信息还是更多倾向于公开公告栏等,通过政务公开网站了解政务信息的比例有待提高。三是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政策理论学习态度需提高,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指导性文件学习不够,将政策条例贯彻到街道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过程仍有欠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3001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0012352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3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427-298906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