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top_img.png

兴隆台区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浏览次数:94

兴隆台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兴隆台区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盘锦市兴隆台生态环境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准确、全面主动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事项、执法事项及处罚结果等信息。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工作,在强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的审查的基础上,积极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对每件依申请公开事项,从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程序正当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本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要求局内各科室严格履行相关制度和审批流程,按照"先审批,后发布"原则,各责任科室、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再发布,保障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严肃性,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和督办催办制度,学习先进的经验做法,实现“互通有无、共享信息”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按照《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重点领域中生环境专栏信息。数据的统计分类情况见下表。从各类统计数据可知,2023年,我局完成共计52的信息公开工作。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是新时代条件下贯彻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多次就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局政务公开规范、政府政策透明、政务服务高效。

2023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主动公开不深入,存在重表面内容,轻实质问题;在公开内容、规范性等方面还有待提高,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3001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0012352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3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427-298906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