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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城建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浏览次数:77

兴隆台区城建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兴隆台区城建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盘锦市兴隆台区城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城建中心坚持使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职责等事项,同时通过盘锦发布、福尚兴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中心工作动态信息。截至2023年底,通过兴隆台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动态信息14条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要求,规范申请、审核、上传、存档等流程,加强与法制、保密、信访等部门协同联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质效不断提升。2023年城建中心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城建中心严格落实《关于兴隆台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上传实行“三审三核”制度》规定,坚持政务公开依法公开、真实公开、突出重点的原则,及时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同时强化信息审核,规范信息发布主题类型和内容,定期通报信息发布情况。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一是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按照“统一受理、分类处置、限时办结、过错问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答复”的原则,明确工作流程,统一受理,分类整理,高效、规范办理群众诉求事项。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发布规范性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水平。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撰稿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依次审批的报批程序,层层把关负责,做好源头管控,进一步加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力度。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各科室,强化“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各科室长”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逐项明确公开主体、更新时限、权责事项、履责方式等内容,切实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同时不断加强整改更新不及时、信息质量不高的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城建中心将通过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2023年存在的一些问题本年度,城建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三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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