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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浏览次数:156

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市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目前,通过政府网站、业务系统及新闻媒体等途径和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向社会公开了质量提升活动信息、行政职权信息、行政执法信息、财务信息、质量诚信信息、标准基础工作信息、抽查检验结果信息等相关市场监管工作信息。2023年我局通过公众信息网主动公开信息 905 条,其中:公开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数904条、公开办事指南 904 条、公开行政许可信息 98条、公开食品药品及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 9 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累计公示1.0132万户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信息58274条、行政处罚1578条、双随机任务信息175条、经营异常名录1159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6条。聚焦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产品质量问题,全年发布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6公开发布《2023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8个,发布8,无不合格产品信息。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今年以来,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0件。本年度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纠错。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本年度我局进一步梳理工作职责,规范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完成了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清理、编制工作,现行895项行政权力事项、9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通过市局网站及兴隆台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同步公开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办事指南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及时动态更新。本年度我局注重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公众信息网管理办法、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管理举措。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健全技术保障、信息发布、动态更新、查错纠错等机制,加强公众信息网管理,加强技术运维和内容统筹,确保网站实时更新,全年自查更正网站错误超过4条。加强线上政民互动渠道管理,在网站首页开设互动交流板块,全年以来办理市长公开信箱咨询及投诉举报8件,均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加强线下政民互动渠道建设,在公众信息网公开对外联系电话和投诉举报渠道,确保12315热线和平台24小时畅通,全年12315热线和平台共登记处理咨询投诉举报2325件,其中咨询0件,投诉1779件,举报546件。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本年度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落实”着力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定期开展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回头看”,有效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2023年度未发生需要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274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7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提高其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业务水平,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公开内容的生动有趣。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关切的市场监管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由相关业务股室做好政策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时效性和专业性,积极回应民之所系,营造健康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023年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人员编制不足,虽有专门经办人员,但经办人员同时也负责其他工作,工作任务重,导致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政策解读仍需重点强化。政策文件解读的质量有待提高,要立足于人民群众的角度进行解读市场监管领域热点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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