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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浏览次数:138

兴隆台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兴隆台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盘锦市兴隆台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主动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健全政务公开发布管理机制,仔细梳理财政职能,2023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内容含括全区2023年预算公开;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全区2022年决算公开;财政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2023年财政资金直达基层;2023年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23年盘锦市兴隆台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兴隆台区财政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等内容。

二是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是做好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原则,逐级审批公开信息,并根据网站管理要求定期回溯和完善已公开的信息。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根据职能优化公开栏目结构。增加互动知识库栏目,解答政府采购、财政监督执法、会计从业资格及会计继续教育等方面的常见问题。在政府公示公告栏目公示财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清单”等制度和规定。方便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

五是做好监督保障依托区政务公开监察系统定期开展自查,完善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监督联系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问题改进情况: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创新性政策解读仍待加强,特别是使用一图读懂、视频讲解、动画展示等解读方式仍不够丰富。二是宣传引导力度仍需加强,特别是政府采购、会计事务、补助补贴等与企业、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主动宣传力度仍不够大。三是依申请公开流程管理仍需完善,在前置性审核方面仍需加大力度。

2023年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局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是强化解读。围绕公众普遍关心的民生支出、涉企资金、专项债券、政府采购等重大政策,根据配套政策、实施细则或具体措施的出台情况,及时跟进宣传,做到出台一条、解读一条,让政策深入人心。二是加大宣传。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增强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三是提高我局干部职工对于政务公开工作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依托平台加强与群众沟通,并积极接受社会的监督,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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