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5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 发布日期: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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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任务
兴隆台区曙光街道污水泵长期停运,雨水提升泵站架设直径 30公分临时排水软管,将生活污水泵入雨水管道直排外环境。
二、整改目标
加强城镇污水管网运营管理,有效遏制污水直排。
三、整改措施
一是兴隆台区对曙光街道污水泵站进行维修,提供资金保障,确保设施正常运转,提高污水收集能力。二是盘山县做好曙光街道生活污水接收工作,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兴隆台区城建中心雇用专业潜水员潜入曙光街道污水泵站的污水池对污水泵进行了打捞维修,拆除了临时连接管,并加强了导轨、耦合及其他设施的维护,保证设施正常运转,曙光地区污水已通过管网排至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目前,曙光地区正在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5000㎥的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经完成,还有污水处理厂外电招标正在协调,竣工后该地区生活污水由曙光污水处理厂处理。已基本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27-2807117
邮寄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中共盘锦市兴隆台区委员会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