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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发〔2024〕8号关于印发《盘锦市兴隆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6 浏览次数:1337

关于印发《盘锦市兴隆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九届第36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盘锦市兴隆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4-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2456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兴隆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2024-2030年)

一、建设基础与形势分析

(一)建设基础

自然资源丰富。兴隆台区紧邻辽河干流,区域河网纵横,水资源丰富,拥有辽河岸线流域面积为260平方千米,河流长度27.4千米;湿地资源丰富,内陆滩涂、沼泽湿地面积达到2610.84公顷,吸引了白鹭、夜鹭、牛背鹭等200多种鸟类在此繁衍栖息;矿产资源丰富,已探明石油地质储量24.9×108吨、天然气地质储量2150×108平方米(其中气层气733×108平方米、溶解气1417.5×108平方米),全国第三大油田——辽河油田坐落于此,是辽一井所在地。

文化旅游资源丰富。兴隆台区东部已建成有国家AAAA级景区的广厦艺术街、辽河楹联书法博物馆、辽河美术馆、艺术梦工厂等文化产业集聚区。境内辽河文化产业园被授予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辽河国际艺术区被授予省级文化产业集聚区和中国文化产业新锐园区。西部鼎翔生态旅游区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省级湿地公园、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国家水利风景区。区域南部也形成了以百年福街、辽河口老街为支撑的南部旅游休闲服务区,为持续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打下坚实基础。

生态经济稳步发展。多年来兴隆台区在统筹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宜游宜业宜居城市上取得了巨大成就,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继获得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绿色工业园区、2023高质量发展十佳园区,辽宁省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等称号,绿色制造体系成效初显;特色农业扎实推进、成效明显,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全区耕地面积稳定在12.6万亩以上,永久基本农田稳定在8.2万亩以上。推广种植“红海滩1号”等优质品种1万亩。碱地柿子畅销全国50多个城市,带动种植户年增收20%。高标准打造美丽胡家、碧水粮家,“北纬42°彩虹小镇”“十里花溪”吸引众多游客前来休闲赏景、郊游露营。兴隆台地区三年内(2021-2023)生产总值(GDP)累计完成1208.8亿元,2023年同比增长5.7%。三年累计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7.3亿元,2023年同比增长11%;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3年底达到59906元,居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处于全省城区前列,良好的经济实力和发展态势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生态文明机制持续健全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决策和评估机制,2020年成立了兴隆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监督检查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促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机制,建立定期调度、动态管理、整改销号、现场核查等工作制度,全区基本形成了党委负责,政府牵头,环保监管,部门联动,专员督查,纪检问责,媒体监督,群众参与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机制,有力推动生态环境问题高标准整改。

生态空间格局不断优化按照“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兴隆台区生态环境分局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化精细化管理、强化国土空间环境管控、加快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达到新水平,对重点区域、河口进行自然修复,辽河口湿地上游辽河干流两岸生态修复项目开展水系连通约3.5 km、湿地生态修复16.28 hm²、岸线生态绿化9.5 hm²以及生态护岸4.5km等工程内容,使得使辽河干流沿岸约15.5hm²湿地得到恢复;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模式,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划,着力发展能源装备制造、石油加工及润滑油生产、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等四大集聚区,统筹安排各类、各业、各区域用地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对辖区内商砼企业料堆覆盖、生产过程扬尘管控、运输车辆清洗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查工作,截至目前,辖区内33家加油站全部完成油气回收装置安装;空气质量得到改善并保持相对稳定,优良天数比例均达到82%以上;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开展污染源与入河排污口溯源关联工作,共关联入河排污口509个,重点污染源11个,对辖区7个河流断面点位开展常规监测84次,4家污水处理厂出水口水质例行监测46次,确保出水水质全面达标排放。督促排污企业每月开展自行监测,数据上传至重点排污平台;推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作,2023年,兴隆台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在确定兴隆台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基础上,推动3家重点监管单位与区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制定土壤监测方案并完成土壤自行检测和企业自身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持续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完成32个“一住两公”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并一次性通过。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提升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能力,率先完成辖区22家新化学物质企业申报与审核工作,完成率100%。

城乡面貌持续改善。“十三五”期间,结合“多城联创”,兴隆台区累计投入30亿元,持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品质得到大力提升。新建、改造道路47条,建成主题公园5座,建设城市“绿道”8公里,全域亮化全面铺开。完成螃蟹沟六零河生态综合整治,建成盘锦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鼎翔污水处理厂、七分厂污水处理厂等三座污水处理厂。累计新增绿化面积322万平方米,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5%。宜居乡村建设提档升级,相继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垃圾分类、推广清洁能源、“厕所革命”、小污建设、24小时供水、增加绿植等工程,辖区4个行政村建成宜居乡村示范村。

(二)存在问题

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近五年,兴隆台区环境质量改善显著,但改善成果还不稳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压力依然较大。尤其是兴隆台区属于中心城区,人口密度较大,生活污水排放量持续增加;同时,地表水受上游来水影响大,且区域水环境容量极其有限,将地表水水质进一步提升到Ⅲ类以上标准难度较大,水环境治理依然严峻。另外,受气象条件、季节性的影响,年际空气质量呈现波动,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仍需重视。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尚未形成。随着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环保监管、污染治理投入、治污技术手段等各方面的需求将急剧增加。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尚不完善,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步伐尚不能满足新情况和新任务的要求,政府、企业和社会依法共治合作的格局尚未建立,现代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依然薄弱。

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还没有形成趋势。尽管域内的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力发展接续产业和新兴产业,已初步形成高端装备制造、精细化工、光学电子、数字经济、新材料、新医药、新能源等优势产业、新兴产业为主体的发展结构,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上有所突破,但在部分产业领域尤其是传统的高能耗高排放行业,绿色转型步伐仍然相对缓慢,这些行业在推进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和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三)机遇与挑战

1.重大机遇

美丽中国为兴隆台区生态文明建设指明方向。“美丽中国”的愿景下,兴隆台区迎来了前所未有的生态文明建设机遇。为兴隆台区进一步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夯实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加快进入绿色化、低碳化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兴隆提供了指引。

区域重大战略为兴隆台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大助推力。随着东北全面振兴重大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并将其置于工作的核心位置,推动生态文明不断迈上新的历史高度。辽宁“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战略的构建,为兴隆台区国土空间布局的优化和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的落地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盘锦高质量发展为兴隆台区生态文明建设带来动力。近年来,盘锦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宝贵财富,也是盘锦市振兴发展的优势所在。巩固好、发挥好这个独特优势,为此盘锦市相继印发了《盘锦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盘锦市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专项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为加快兴隆台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目标指引。

2.严峻挑战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面临压力和挑战。目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创新驱动的发展格局还未形成,发展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如何积极发展循环和绿色经济,全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如何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成为兴隆台区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一大挑战。如何抓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重要战略机遇,发展绿色产业,倡导绿色生活,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是未来面临的主要挑战。

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提出更高要求。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生态环境质量需要持续提升。兴隆台区在辽河油田的发展中贡献突出,持续发展“油地融合”战略,伴随全力建设世界级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陆地石油开采、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排放工业废气、烟(粉)尘,对空气质量造成不可避免危害。兴隆台区面临着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稳步提升,共建空气常新、蓝天常在的重大挑战。

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较大。兴隆台区位于辽河流域下游,流域地表径流量不足,尤其是枯水期生态水补给严重不足,上游支流河水资源保障不到位,造成河水流动性下降,水体反硝化效率降低。2019-2023年兴隆台区国考断面辽河曙光大桥、绕阳河胜利塘达到IV类考核标准,省考断面螃蟹沟于岗子达到V类考核标准。根据《辽宁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针对辽河干流水质稳步提升的要求,目前尚缺乏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有效手段。

二、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辽宁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全市“实现全面转型,走向全面发展”为统领,以打造生态、经济、城市、民生升级版为标志,以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重点,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区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强化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积极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全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兴隆特色、质量更高、效益更好、动力更强、活力充分释放的绿色升级发展新路。

(二)规划原则

尊重自然,和谐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科技支撑,体制创新;政府引导,社会参与。

(三)规划范围和期限

规划范围为兴隆台区全域,全区下辖11个街道办事处(包括振兴街道、兴隆街道、渤海街道、新工街道、曙光街道、沈采街道、欢喜岭街道、创新街道、兴盛街道、兴海街道、惠宾街道)、106个社区、13个村民委员会。规划区域面积252平方千米。

规划基准年:2023年;近期:2024—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期;远期:2026—2030年,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拓展期。

(四)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持续走在盘锦市前列;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生态根基不断夯实,文化旅游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将兴隆台区打造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成生态宜居美丽兴隆。

阶段目标:到2025年,目标责任体系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不低于20%并保持稳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得到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资金、项目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工作得到加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兴隆台区各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全面达标且保持稳定,PM2.5浓度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保持稳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生态环境风险有效防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规模以下畜禽粪污集中收运利用体系更加完善;推进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增和更新公共汽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不低于8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稳定,能源资源得到高效节约和利用,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保持100%。绿色生态文化广泛形成。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保持90%以上,城乡宜居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保持100%。

2030年,基本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文明目标责任全面落实、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生态环境风险有效防范、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构建完成、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制度更加健全,建成生态宜居的美丽兴隆

(五)建设指标

根据2024年2月2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下发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环办生态〔2024〕4号)设置考核指标,包含目标责任、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文明制度5大体系,共25项建设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9项,参考性指标6项。

 

 

1  盘锦市兴隆台区生态文明建设指标

领域

任务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基准年

(2023年)

规划目标值

2025

2030

目标责任

(一)

目标责任落实

1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比例

%

≥20

21.4

≥20

≥20

2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

建立

建立

建立

建立

3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生态安全

(二)

环境质量改善

4

PM2.5浓度

µg/m3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保持稳定或持续下降

29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保持稳定或持续下降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保持稳定或持续下降

5

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保持稳定或持续提高

Ⅳ类水体,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保持稳定或持续提高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保持稳定或持续提高

县城污水处理率

≥95

97

2022年)

≥95

≥95

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率

100

100

100

100

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

100

无黑臭水体

100

100

(三)

生态质量提升

6

区域生态保护监督

 

生态质量指数(EQI)

-

ΔEQI>-1

EQI=43.25

2022年)

ΔEQI>-1

ΔEQI>-1

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重点问题整改率

%

100

无重点

问题

100

100

生物多样性调查

-

开展

开展

开展

开展

7

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森林覆盖率*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四)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8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3

无受污染耕地

≥93

≥93

9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10

外来物种入侵防控

-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有效开展

1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建立

建立

建立

建立

生态经济

(五)

节能减排降碳增效

12

新增和更新公共汽车电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比例

%

≥80

100

≥80

≥80

(六)

资源节约集约

13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58.4

2022年)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14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56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15

农膜回收率*

%

≥85

100

≥85

≥85

16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98.7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生态文化

(七)

全民共建共享

17

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

%

≥90

93.4

≥90

≥90

18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100

100

100

100

生态文明制度

(八)

体制机制保障

19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100

100

100

100

参考性指标

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

%

中西部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东部地区:≥60;

中西部其他地区、东北地区:≥30

100

100

100

2

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保持稳定或持续提高

95.6

2022年)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保持稳定或持续提高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保持稳定或持续提高

3

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

%

持续下降

0

0

0

4

河湖岸线保护率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未下达考核任务,完成了河湖岸线保护的相关工作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5

规模以下畜禽粪污集中收运利用体系

-

建立

建立

建立

建立

6

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

g/kg

保持稳定或有所提高

30.95

2021年)

保持稳定或有所提高

保持稳定或有所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目标责任体系建设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度,严格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二)生态安全体系建设

1.深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开展水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强化水资源管理,推进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强化城乡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

稳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强化VOCs综合整治、机动车尾气污染、PM2.5O3污染协同治理,加强扬尘污染管控,推进农村秸秆焚烧管控,强化生活源废气污染整治。

促进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土壤环境监督管理和农田土壤污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完善噪声功能区划,加强工业、道路交通、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控。

2.全面建立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加强区域生态保护监管。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守生态保护红线,遵守城镇开发边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体系,防范美国白蛾入侵,构建生物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加强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湿地保护修复。

3.防范生态环境安全风险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提升生态环境监控能力,落实属地环境监管责任,完善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加强危险废物风险管控。加强危险废物源头防范,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控,推进危险废物源头减量。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健全生态环境应急体系,强化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建立环境应急预警平台。

加强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强化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和辐射环境安全建设,严格落实辐射安全主体责任。

4.打造健康宜居城乡环境

营造绿色生态城区,优化城镇绿地环境,建设生态低碳社区;实施乡村生态振兴,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化农村污水综合管控,建立畜禽粪污集中收运利用体系;加快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建设。

(三)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1.推进节能减排降碳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应用;控制工业、建筑、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2.加强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循环利用

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进产业园区清洁生产,加强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和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3.全力构建绿色现代化产业体系

加快建设现代绿色工业体系,建立现代农业模式,打造现代服务业先导区,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

(四)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1.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推广绿色建筑和低碳社区,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和消费模式,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

2.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丰富公众生态文明教育,强化企业生态文明责任意识。

3.强化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创建。

(五)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

1.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加强环境信息公开。

2.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建立能源消费总量管理与节约制度,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最严格的土地节约集约制度。

3.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推进环境治理信息化建设,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推行多元化的资本合作模式。

四、重点工程

围绕目标责任、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文明制度五大领域建设,对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共规划实施16个项目,总投资143115.89万元。

 

2  盘锦市兴隆台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期限

(年度)

牵头实施单位

1

辽河口湿地上游螃蟹沟干流生态修复工程(螃蟹沟沿岸和上房总干段)

开展水系连通约5km、人工湿地9.62 hm2、生态护岸25 km、岸线生态绿化32 hm2工程内容。

2024-2025

区自然资源局

2

盘锦市兴隆台区老旧管线北斗时空下智能化监测调控工程

主要对兴隆台区内老旧燃气管道、给排水管道、热力管道进行管道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风险等级分类机制并进行风险评价。

2024-2025

区住建局

3

盘锦高新区有毒有害气体在线监测系统

实时监控大气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状况,有提升生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2023-2024

盘锦高新区管委会

4

盘锦高新区智慧化工园区管理平台建设

初步实现高新区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日常监测管理智慧化,完成应急、安全、环保、封闭管理、自然灾害等板块搭建,实现化工园的智慧管理,提升环境应急管理水平

2023-2024

盘锦高新区管委会

5

兴隆台区东部污水处理厂项目

主要建设0.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配套污水进水出水管线、事故水管线及再生水管线等。

2024-2026

盘锦高新区管委会

6

曙光污水处理厂项目

主要新建重力流污水管道3.03公里,压力流管道2.7公里;新建处理规模为5000吨/日的污水处理厂1座,二级处理采用A2/O工艺,深度处理采用高效沉淀+纤维转盘滤池工艺。

2023-2024

区城建中心

7

绕阳河左岸兴隆台区段防洪治理工程

主要建设堤防加固17.518km(其中路口封闭2处)、护堤林建设17.264km、穿堤建筑物改造3处、险工治理3处、道口改造9处。

2021-2024

区农水中心

8

兴隆台区兴海街道农田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土方回填、客土改良、耕作层制作、制作田埂、施肥翻耕、灌溉渠道、修建排水沟、新建涵管、修建田间道路。

2024-2024

区农水中心

9

兴隆台区曙光街道苇海小区复垦工程项目

回填土方92161立方米,土地平整36880立方米,制作犁底层75175平方米,田埂修筑514立方米,翻耕7.5公顷。

2024-2024

区自然资源局

10

锦采清洁供暖系统建设工程

主要新建回灌水井1口(含潜水泵、井管、加压装置),原有4口回水井改为取水井,原有回灌井27口增加压力回灌装置和控制阀门,新增井水管道DN125~DN300 共计约1250米,更换除砂器2台,新增低压电气设备和潜水泵动力电缆。

2024-2025

辽河智慧集团

11

辽河油田公司光伏发电项目

拟在辽河油田盘锦区域开展光伏发电项目,计划投资21072万元,共分为10个区块项目。

2024-202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12

辽河油田公司热能利用项目

拟在辽河油田盘锦区域开展热能利用项目,计划投资23596万元,共分为3个区块项目。

2024-202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13

辽河油田公司综合能源项目

拟在辽河油田盘锦区域开展综合能源开发项目,计划投资44762万元,共分为5个区块项目。

2024-202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14

“碧水粮家”——“十里花溪”城郊型乡村休闲旅游项目

“讲好水故事,利用水资源,发展水经济”为主线,以美丽“十里花溪桃花岛”为核心,形成“城中湿地、碧水粮家”文化品牌,建设适宜城市居民休闲游——“下班游、半日游、一日游”串点成线的乡村休闲旅游村。

2024-2026

新工街道

15

工人文化宫项目

主要建设体育健身中心和文化活动中心,包括篮球馆、排球馆、羽毛球馆、职工书屋、职工技能培训中心等。

2023-2024

盘锦市总工会

16

生态环境保护公益宣传活动

定期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和宣传,在社区、学校、文化广场等场所开展环保公益活动,开展绿色出行、低碳消费、保护环境等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2024-2030

区生态环境分局

五、保障措施

组织领导。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

资金筹措加大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投入,完善资金管理体制,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 

科技创新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科研创新能力建设。

公众参与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建设,加强公共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监督考核健全生态监管体系,加大生态监督力度。

 


政策解读:关于《盘锦市兴隆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4-2030年)》的解读

         (图解版)关于《盘锦市兴隆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4-2030年)》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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