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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市兴隆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4-2030年)》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07 浏览次数:360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兴隆台区积极响应《盘锦市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专项方案(2023-2025年)》文件要求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编制了《盘锦市兴隆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4-2030年)》,并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专家组的论证,并多次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二、主要内容

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突出区位优势、产业优势、生态优势和文化优势,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持续走在盘锦市前列,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持续优化,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生态根基不断夯实,文化旅游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将兴隆台区打造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成生态宜居美丽兴隆。

(二)重点任务

1、目标责任体系不断完善

2、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3、推进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

4、生态文化广泛形成

5、生态文明制度不断健全

(三)重点工程

为落实规划和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围绕五大领域建设,对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共规划16个重点工程。这些工程的建设将会使兴隆台区的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环境污染得到有力消减和控制,提升生态安全水平,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达到生态文明的要求。

 

 

 

 

解读单位:兴隆台区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赵阳

解读电话:2310300


原文:兴政发〔2024〕8号关于印发《盘锦市兴隆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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