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4月份兴隆台区政府网站监管情况通报
- 发布日期: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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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4月份我中心对政府网站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监管情况
区政府网站能够按照要求开展更新维护工作,各部门都能够按照网站考核标准对网站开展更新维护工作,能够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落实。
(一)更新情况。政府网站动态、新闻类栏目每个工作日至少更新1条以上,网站首页栏目每周至少更新1条以上,其他页面栏目每月至少更新1条以上(规划、计划类栏目、年度报表栏目除外)。
(二)通报情况。对未及时更新的政府网站栏目保障单位进行通报。对政府网站栏目超期未更新提醒每周累计2次的进行通报;特殊情况需向区政府政务公开办提前报备。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全力做好宣传活动。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并深入领会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充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将责任落实到人,活动落实到位.
(二)强化信息安全建设。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切实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常态化开展信息内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准确、安全。
(三)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各部门要强化政府网站发布、引导、互动和办事等功能,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完善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机制,切实做好栏目内容更新,对无法保障、访问量低的栏目进行优化调整,杜绝出现空白栏目、长期不更新栏目。
兴隆台区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