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召开九届三十三次常务会
- 发布日期: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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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5日,区长尹久辉在区政府5楼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区政府九届33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决定了有关事项,现将会议精神纪要如下。
会议审议了由区司法局提交的《兴隆台区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辽宁省政府令第297号)、《盘锦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区司法局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目录》。
会议议定:
1.原则通过《目录》,针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提请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
2.由区司法局负责,严把审核关,确保重大决策合法有效,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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