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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25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兴隆台区西跃村路边、水电鸡场旁堆存大量生活垃圾;市第一污水处理厂门外建筑垃圾随意堆存;建筑垃圾。

  二、整改目标

  及时清理垃圾堆放点及建筑垃圾,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三、整改措施

  及时清理垃圾堆放点及建筑垃圾,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通过此项整改,环境面貌进一步提高,直接关系居民的生活质量,通过环境治理,改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让我区环卫事业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群众。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529日至202464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27-2807117

邮寄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中共盘锦市兴隆台区委员会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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