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召开九届三十七次常务会
- 发布日期: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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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2日,区长尹久辉在区政府5楼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九届37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决定了有关事项,现将会议精神纪要如下。
一、关于辽河智慧公司与国电电力合作发展分布式新能源项目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由区辽河智慧公司提交的《关于辽河智慧公司与国电电力合作发展分布式新能源项目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的精神,促进区域内风力发电项目合理、有序、高效开发,盘锦辽河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河智慧公司)与国电电力新能源(葫芦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电力)以“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合作开发风力电站、光伏电站。
会议议定:
1.原则通过《报告》,同意由辽河智慧公司与国电电力合作发展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并按照《报告》内容做好下步推进工作。
2.由辽河智慧公司负责,与国电电力新能源(葫芦岛)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由区国资局负责,对协议内容进行把关,并做好责任划分及风险把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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