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2023年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方案
兴隆台区2023年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方案
农业农村局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做好第一产业,稳定粮食产量,在7月下旬水稻虫害高发期,针对稻蟹综合种养特色养殖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组织,开展2023年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目前完成作业面积3600亩。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中央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辽财指农〔2023〕472号)和盘锦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中央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盘财指农〔2023〕1226号)》的文件精神,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及省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资金(第二批)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3〕58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水稻重大病虫疫情防灾减灾,促进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全面完成项目实施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以实施项目为抓手,开展对水稻重大病虫害预防控制活动,确保虫害得到有效控制,不出现大面积减产,全力保障粮食安全。
二、实施地点及面积
集中连片达500亩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规模化经营组织的水稻种植区域。计划实施面积2.33万亩。
三、实施内容
经调查发现我区常发生害虫主要以二化螟为主,其他稻
瘟病、纹枯病、稻曲病、稻飞虱等为辅。感染二化螟的水稻分蘖期形成枯心苗和枯鞘;孕穗期、抽穗期形成枯孕穗和白穗;灌浆期、乳熟期形成半枯穗和虫伤株,成熟期稻谷会籽粒不饱满,空瘪粒率增加,死米、青米增多,垩白度增大,对水稻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很大。为减少害虫对粮食的危害,需要每年对水稻进行喷洒药剂进行预防。
四、技术措施
要严把项目质量关,应用生物制剂和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农药及现代化高效作业手段,通过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相结合,可持续治理二化螟、水稻稻瘟病等常发性病虫害。计划在7月份进行药剂防治,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登记范围和剂量施用农药,使用高效、安全、低毒、杀虫谱广的氯虫苯甲酰胺类药剂,配合采取植保无人机专业化作业方式防治二化螟等害虫。
五、资金安排
(一)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由盘锦市兴隆台区财政局管理,由盘锦市兴隆台区农业农村局招标采购进行具体实施。
(二)资金预算。以不超过市场价格为原则,确定采购物资或服务预算价格。按市下达资金安排,用于水稻病虫害防控资金42万元。
六、项目的实施
(一)招标采购确定服务组织。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部门,严格遵照本方案技术措施及预算要求,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按照“服务能力和质量优先、用药安全优先、产品质量优先”及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等原则,综合评定确认项目中标服务组织。
(二)确定服务对象。采取街遴选,区级审核的方式确定虫害统防统治服务对象,本着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原则,由相关街道加大宣传力度,对符合上报条件自愿接受项目防治服务要求的农业经营组织进行申报、初审,区农业农村局最终审核并进行公示。
(三)防治服务的实施。采取无人机施药防治作业。服务组织要提前制定无人机防控作业安全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不因防控病虫疫情而发生农作物药害、人畜中毒、伤害事故等次生灾害。其所使用药剂要提交第三方权威机构的药剂质量合格检测报告,作业期间由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同服务对象共同监督服务组织实施项目全过程。服务组织提供全过程远程数字化作业实时监控记录,作为项目考核验收的必要佐证,录入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的“专业化防治组织信息管理系统”,统一记录管理。
(四)档案管理。项目服务组织要完善项目档案资料,按要求将相关资料完善后上交兴隆台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进行管理。档案资料要求留存实施过程中使用物资的原始记录凭证以及服务相关的影像图片资料等实施过程信息,以备可追溯核查。无人机防治服务除留存常规流程材料外,还须保存作业轨迹、作业高度、自动计量面积、农药施用剂量等全过程客观可追溯的数字化作业监控记录,作为项目验收考核的必要佐证。
(五)项目验收及资金兑付。由盘锦市兴隆台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兑付项目资金。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协调与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植物保护中心,负责项目具体执行工作。
(二)责任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管理、督导检查和组织项目验收等工作,各相关街道协助区级做好项目实施的计划、组织、技术指导以及相关支持工作,把握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完成服务作业。
(三)技术保障。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由区植保机构专业技术成员和各相关街道成员,对项目防治服务实施现场监督与技术指导,确保项目技术措施的实施质量和效果。
八、进度计划
实施期限:2023年12月-2024年12月。
2023年12月,成立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兴隆台区2023年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方案》。
2024年1月-3月,兴隆台区2023年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相关信息公示,进行招标采购。
2024年4月-6月,遴选兴隆台区2023年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服务对象。
2024年7月,中标服务组织实施兴隆台区2023年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
2024年8月-9月,兴隆台区2023年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验收。
2024年10月-12月,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兑付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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