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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7月份兴隆台区政府 网站监管情况的通报

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7月份我中心对政府网站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监管情况

各部门基本能够按照网站考核标准对网站开展更新维护工作,能够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落实。个别单位存在更新不及时现象。

(一)更新情况。政府网站动态、新闻类栏目每个工作日至少更新1条以上,网站首页栏目每周至少更新1条以上,其他页面栏目每月至少更新1条以上(规划、计划类栏目、年度报表栏目除外)。

(二)通报情况。对未及时更新的政府网站栏目保障单位进行通报。对政府网站栏目超期未更新提醒每周累计2次的进行通报;特殊情况需向政府政务公开办提前报备。

、下步工作要求

    (一)立即组织问题整改。各部门要对照自己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部门政府网站运行情况等开展自检自查。

  (二)加强重要信息发布。要进一步强化专题专栏维护工作,第一时间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信息,及时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做好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实时信息更新发布工作。
  (三)强化网站功能建设。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发布、引导、互动作用,完善办事功能,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做好网站栏目内容更新,对无法保障、访问量低的栏目进行优化调整,及时清理空白栏目、长期不更新栏目。

      

 

 

兴隆台区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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