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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车式热处理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8-19 浏览次数:44

台车式热处理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盘锦金利恒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台车式热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组织专家技术评估审核后,经局务会讨论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天然气装备制造基地,在现有厂区内新建1座25m×5m×5m台车式热处理炉并配备低氮燃烧设施。项目建成后企业压力容器全部由新建的台车式热处理炉处理,全厂压力容器的生产能力、产品种类、原辅料用量等保持不变。新建热处理炉年工作时间为180h,天然气年用量5.4万m³。项目总投资501万元,环保投资20.15万元。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出具了项目备案文件(盘高经备〔2024〕16号),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公司“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环保管理,还要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新建台车式热处理炉应采用烟气回流低氮燃烧技术,降低NOx的产生量及排放浓度,废气通过24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污染物排放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限值要求。

2、有效控制设备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设备应合理布局尽量远离厂界。主要噪声设备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北侧执行4类标准)限值。

3、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积极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将本项目纳入分公司环境隐患排查体系和应急管理制度,提高你单位环境污染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三、全面执行“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建立技术文件档案,促进环境管理措施的修正和持续改进。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识牌。定期开展相关环境监测,建立污染监控、预警体系,如发现超标,应及时采取有效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四、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你公司应在本项目投入使用前重新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并按规定排放污染物,未重新完成排污登记前不得投入运行。

五、按照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须落实污染物总量确认书中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自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开工建设,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盘锦市兴隆台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08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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