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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办发〔2024〕4号 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隆台区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2024年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0 浏览次数:42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九届第41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兴隆台区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隆台区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2024年

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打赢攻坚之战动员大会精神,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加快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更大力度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和创造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按照省、市全面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要求,锚定兴隆台区“六区六地”目标定位,以更好服务经营主体为导向,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努力打造更加公平、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全力推动各类经营主体竞相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获得感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在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市场环境竞争有序

1.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协调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实现工程项目合同签订线上办理、全环节留痕。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暨净源2024专项行动。严格落实《辽宁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条例》,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依法有序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积极部署和落实相关文件和政策,对于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进行排查和处理。积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评审系统业务,强化培训指导,督促代理机构做好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电子评审业务指导工作,增强采购的规范化,提升采购效率,减轻各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工作负担,营造公平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2.严格执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密切关注新版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发布情况,及时转发至区直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确保市场准入在我区普遍落实

3.优化市场准入退出。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领域,实现“一照通办”“一照通查”,实现经营主体身份信息“一照关联”。优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管理,推动实现“个转企”直接登记,个体工商户跨区域迁移。深入推动经营主体注销便利化改革,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

4.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开展履约验收检查,对采购人拒不履行合同或者未按照规定开展履约验收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督促政府采购主体诚信履约和公平竞争。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开展专项监督评价工作,对代理机构在采购项目执行中存在不合理限制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进一步畅通供应商投诉渠道,对供应商提出的投诉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不断优化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流程

5.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科学研判企业违法失信的风险高低,着力构建全链条企业信用监管制度

体系,依法组织对企业年度报告和其他即时信息公示情况、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使用等登记事项合规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统筹制定年度计划,切实加大对高风险企业的抽查比例较高一级风险类别企业数量无法满足比例要求时,从较低一级风险类别企业中抽取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二)降低经营成本

6.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丰富银企对接方式,督促银行机构落实国家降费政策,综合运用贷款展期延期还本付息、减免手续费等多种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落实上市扶持政策,降低企业上市成本。

7.降低税费成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动态掌握退税情况精准调度留抵退税资金切实保障退付需要,确保应退尽退、愿退尽退。持续清理涉企收费,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优化纳税缴费申报方式拓展非接触办理渠道。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流程,简化退税审核程序。推进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一类、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免)税的平均办理时间在3个工作日之内

8.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整治活动。持续开展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涉企行业收费专项检查。充分利用双随机检查与多部门联合开展工作,着力服务宏观经济运行,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广大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降本减负。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集中公示制度规范行业协会费行为,主动公开并定期更新收费信息,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公示情况纳入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

9.提高政策落实效率。动态梳理各级各类惠企强企政策,全面汇集我惠企强企政策及申报信息,扩大清单覆盖范围将纳入免申即享清单并已实现“免申”的政策,完善兑现条件、兑现标准和时间流程等内容,接入“免申即享”专区,按照“成熟一批、上线一批,完成一批、上线一批”的原则“政策直达”专区公开发布直达快享政策。对标先进,学习借鉴其他城市免申即享改革经验,推进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免申即享改革。

10.拓宽政企沟通渠道。持续开展“助企先锋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干部深入企业开展联系服务,加大企业问题收集和解决力度,提高助企干部的专业化水平强化政策落实和联系服务成果运用,确保惠企政策落地见效破解一批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按照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相关要求,深化“民企之家”“盘联汇”“盘商沙龙会”三个平台服务企业直通车机制,畅通线上线下双渠道为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充分利用平台的网络协同功能和监管功能,推动管家提供高效便企服务。

11.推进12345热线品牌建设。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畅通诉求渠道,规范话术服务,健全平台体制机制,提升诉求办理质效。在重点民生行业领域试行“直通车”办理模式,设置专家座席。推动12345热线涉企服务功能提档升级,强化“1号键”企业专线服务质量。围绕重点考核任务,持续提升接通率、办结率、满意率,以考核“指挥棒”统筹抓好平台运行。深入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强化协调联动和问题督办完善闭环办理机制,问题整改率达到90%以上。加大对各级承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持续完善热线知识库信息,强化12345热线政企政民“连心桥”和政务服务“总客服”作用。

(三)提高要素配置效率

12.优化市政公用服务。充分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大力推进水电气热信联合报装接入,实行“一站式集中服务,优化报装接入服务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公开服务标准和服务费用,加强服务监督,提高服务效率。   

13.保障人力资源供给。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深入推进“百万学子留辽来辽”“兴辽英才计划”“盘锦英才计划”专项行动实施“带土移植”工程,大力引进人才团队落实企业高层人才子女就学、家属就业安置等便利举措,为各类人才解除后顾之忧全年实现“带土移植”项目3个,引进高层次人才5个组织企业参加招聘会、高校行等活动。选拔推荐人员参加各级技能大赛对我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进行技能培训,配合市局开展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活动。

14.提供多渠道融资服务。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丰富银企对接方式,汇总创新型金融产品,开展金融产品宣传推广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利用政府银行、担保公司和评估公司为一体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式进行政策指导,形成金融机构+担保机构+评估公司等多种要素组合的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15.支持科学技术创新积极培育区级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择优向省总工会推荐省级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组织开展省、市级、区级创新工作室创新成果评选实施科技兴企行动,助力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按照“分级培育、分类指导”原则,梯度培育科技企业。根据不同规模企业的科技需求,从政策鼓励、项目申报等方面入手为企业提供服务,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支持企业整合科技资源建设研发机构,引导有条件有基础的企业申报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增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16.建设宜商宜业环境。推进城市更新工程,持续推进老旧小区延续工程,完成246个小区燃气、供水、供热管道设施改造常态化开展螃蟹沟、六零河体监测工作,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水体水质检测,确保螃蟹沟、六零河水质达标。推进文化公园改造提质工程,提升改造综合性公园1处,新建3处口袋公园。配合市卫健委组建由中心医院、宝石花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市中心医院以兴盛中心为样板,打造兴海中心,引入小儿自闭症门诊治疗和开设安宁疗护病房项目。宝石花医院对振兴中心人员重新聘用,医疗信息网络改造,逐步通过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对振兴中心四种慢病指导,提升振兴中心的诊疗能力,振兴中心打造成为常见病和社区康复治疗为主要特色的社区医院以时尚潮流为主题,引导街区经营模式创新,鼓励差异化经营,形成吃住、游乐、医配套完整的内部循环体系成为带动区域夜经济的重要点位。以“历史与现代结合、经济和文化并举”为发展思路,多方协调、全面推进,全力打造城区特色品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营造公平诚信法治环境

17.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机制。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清理整治合同协议违约、惠企政策不兑现、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着力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府失信行为。加大防范和化解政府及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偿还方案建立长效防范机制,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管。

18.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平台应用服务,加强信用信息归集,信用修复工作,引导企业及时修复信用。进一步提高信用宣传主动性、积极性,加大信用宣传力度,传播信用理念、褒扬诚信典型、普及信用文化知识,提高全社会信用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将信用信息数据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全面推广应用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进一步推进信用结果应用打造以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基础、以行业信用评价为重点的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加强纳税信用管理,推动优化分类服务和管理措施,深化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联合激励措施,加强纳税信用提示提醒,引导纳税人及时主动纠正违规失信行为,提高诚信纳税意识。

19.全过程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建设提高基层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区、街道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有效治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20.推动跨部门综合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跨部门审批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成果应用。统筹推进建筑工程质量、燃气、医疗等重点领域探索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建立问题线索联合监测、联合处置工作机制,防止多头检查、重复处罚。建立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每季度调度一次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21.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推进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辽宁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开展2024年度盘锦市知识产权“亮剑护航”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专项整治,以盘锦大米为重点,加大侵权行为打击力度,提升品牌形象,解决市场乱象;强化与上级部门的执法配合,加强对大型展会商贸流通、电商领域的知识产权监管;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培育一批国内竞争力强、具有较强前瞻性、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推动产业迈向价值链高端。

22.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完善和创新“访调对接”模式实现访源源头治理。建立“行调对接”机制,实现行政争议调解优先。创新人民调解与行政复议衔接机制,提升行政争议解决效率。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推动人民调解经费保障落实,提高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23.优化诉讼服务体系。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营商环境窗口,对涉企案件进行一站式、全流程服务,对适合调解的涉企案件及时进行调解,对诉前调解不成的涉企简案通过速裁快审途径高效予以化解。在立案环节设置程序分流员对起诉的各类案件进行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将符合条件的涉企简案分流至速裁快审团队予以高效化解。 

24.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严格审限管理,强化扣审案件监督,延审案件统一监管,严格把关,逐级履行审批手续对于不符合延审和扣审规定情形的,坚决不予批准。进一步加强审限预警管理,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将案号和剩余审限时限告知承办法官,提醒各承办法官及时注意所承办案件审限,有效预防和杜绝超审限案件发生。进一步强化法官审限意识,严格按照审限规定办案,对于存在法定延审和扣审情形的案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审限变更手续,并保持卷宗和办案系统同步审批

(五)优化政务服务

25.深化放权赋能改革。聚焦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坚持需求导向,持续开展简政放权,根据辽宁省乡镇(街道)赋权清单,以便民利企为导向,依法对街道赋权,切实满足街道差异化需求。持续开展简政放权回头看,整治放权不到位、“推责式”放权、“放虚不放实”“接不住、用不好”等问题。实现简政放权从“物理整合”向“化学反应”转变。

26.持续深化“综合窗口”改革。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一窗收件、分类办理、统一出件”服务模式,实行受审分离,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按照最小“颗粒度”原则,逐项细化事项办事情形、审查要点和注意事项,加快形成“前台咨询收件、中台服务支撑、后台事项办理”运行方式。进一步强化“综合窗口”运行管理,同步调整窗口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实现由过去注重对窗口人员监管,向对进驻部门整体服务效能管理转变。2024年底前,全面实行综合窗口模式运行。

27.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大市场主体“掌上办”平台业务宣传、指导力度,实现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等全流程登记业务手机端办理。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创新,积极运用一网通办,一窗通办等手段模式,简化审批环节,提升审批效率,努力实现集约化办事、智慧化服务新突破。加大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的运用,强化注销指引、平台申报、一网办结等功能,实现市场主体多项注销业务网上办、一次办,有效降低市场退出成本。

28.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严格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组织编制实施清单,12月底前,公布第二批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事项目录,夯实“就近办”政务服务基础。开展变相许可清理工作,围绕办事流程、申请材料、办事环节等方面是否存在变相设置、实施的审批和许可,以自查摸底、监督核查、多渠道取证、清理整改等方式开展专项治理

29.深化“办事不找关系”改革。巩固前两批《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工作成效,推进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流程再造,强化部门协同和数据赋能,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政务服务地图、智能问答、智能审批等智能化个性化服务,推进一批企业群众关注的民生实事集成办、指尖办、免证办,不断丰富“好办、易办”场景。

30.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巩固“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成效,切实加强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2024年底,不少于40个便民利企“高效办成一件事”应用场景落实落地,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部门结合实际进行创新建设2~3个特色“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

31.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政务服务集约节约发展。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加大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监管,杜绝“体外循环”现象发生。积极推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站)事项进驻、窗口设置、硬件配备、人员力量、服务标准等,不断提升基层便民服务能力水平。

32.擦亮“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品牌。紧盯责任意识、窗口服务、办事效率、制度执行、规范用权、窗口作风、指南推广等会同区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引导企业群众按标准程序公开透明办事,督促公职人员自觉践行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健全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除特殊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窗口应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作为分中心纳入一体化管理。提高全天候自助服务能力,探索在有条件、有需求的银行、邮政等网点及园区等设置便民服务点,利用集成式自助终端等方式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

33.深化政务服务“集成办”。围绕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适时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省级定标、全省统一的企业和群众眼中的“一件事”在我区落实实施。强化跨层级、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重构业务办理流程,优化前后置环节,推动申请表单多表合一、线上一网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

34.推广“免证办”精简办事材料。完善电子证照管理规范推进纸质证照电子化、电子证照标准化,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建立申报材料、业务表单等与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关联关系,原则上,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免于提交证明材料、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推进电子证照在涉企经营民生服务等领域,以及在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持证主体间的社会化应用。

35.持续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工作认真落实《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工作方案》要求,督促各地区、各部门继续开展好“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工作充分检验“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办事不找关系”“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改革成效,切实为企业解难题、为群众办实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36.推进党政机关 “一网协同”。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推进区街道、社区(村)全面使用“辽政通”系统,努力提升系统覆盖率和用户活跃度。以“大平台、大系统、大协同的建设理念,建立覆盖全区组织通讯录,健全安全高效的即时通讯机制支撑实现政务办公业务在线、组织在线和人员在线,继续深化“一网协同”高效、闭环管理的整体智治工作模式,实现决策全网掌控、政令一键到底、执行实时可见监督全程在线。

37.持续提升12345热线诉求办理质效。依托12345热线效能监察平台实现对企业群众诉求办理情况全程监控、实时调度的闭环管理和穿透式监管。在解决诉求办理“一件事”基础上,推动从制度层面建章立制,举一反三以案促改,从接诉即办变为未诉先办,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向“高效办成一类事”转变,实现群众诉求办理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38.推进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大力提升项目审批服务便利度,进一步优化完善审批事项清单,统一审批事项实施规范,流程化压缩审批服务办理用时,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审管联动,实施差异化信用监管,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

39.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深入推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继续推进63项改革创新任务落实落地。借鉴复制试点地区创新经验做法,点对点督导相关部门,大力推动改革创新,推选各领域优秀案例,激励先进、宣传典型,努力形成一批理论创新成果和制度性成果。

(六)解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

40.持续清理营商振兴发展做法。推动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工作做精做深,提升问题的查摆及整改质效,注重归纳制度性成果、体制机制改革经验

41.常态化开展“万件清理”专项行动统筹推动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督查督办,深化源头治理,强化通报约谈和台账动态更新机制

42.持续狠抓省委营商环境专项巡视问题整改强化统筹调度,实行问题台账动态管理,推动各部门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一批制度上的漏洞、监管上的盲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下好营商环境建设“先手棋”;实施营商环境“微改革”“微环境”建设,筛选推动一批切口小、接地气、易推广的“微改革”项目,从细微处、细分领域优化“微环境”建设。各单位结合优势特点探索制度创新和先行先试,打造典型示范,以行业创新发展带动全区营商环境水平整体提升。

(二)加强考核问效。数据局(营商环境建设局)要会同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将各单位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营商环境绩效考核。加强对重点领域落实成效跟踪调度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宣贯培训切实提升干部队伍优化营商环境能力。要充分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宣传,及时总结营商环境优化的成效与经验,厚植“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理念和氛围。

 

附件 兴隆台区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2024年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统计表.pdf

     政策解读:关于《兴隆台区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图解版)关于《兴隆台区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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