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召开九届四十次常务会
- 发布日期:2024-08-21
- 浏览次数:67
2024年7月14日,区长尹久辉在区政府5楼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九届40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决定了有关事项,现将会议精神纪要如下。
一、关于兴隆台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
会议审议了由区生态环境分局提交的《兴隆台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督察〔2022〕58号),按照《关于印发盘锦市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盘环发〔2023〕46号)要求,区生态环境分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该《措施》。
会议议定:
1.原则通过《措施》,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2.各部门、各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完善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和制度体系,统筹推进兴隆台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
上一篇:
区政府召开九届四十一次常务会
下一篇:
区政府召开九届三十八次常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