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top_img.png
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扎实推进我区农村人居环境净化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4-08-30 浏览次数:68


  扎实推进我区农村人居环境净化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积极促进全区城乡环境网格管理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

 

兴隆台区农业农村局扎实推进我区农村人居环境净化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农办、区人居办)积极促进我区城乡环境网格管理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

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农办、区人居办)牵头进行了常态化的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工作措施:

一、强化农村环境常态化管理机制。以区为监管指导主体,以街道、村(社区)为具体管理实施主体,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推进长效管护水平和质量提升,推动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持续优化改善。

二、压实区街村三级包保责任。结合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压实区、街道、村(社区)三级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包保人员责任,推动农村包保网络与城市精细化网格管理有效衔接,真正做到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切实消除城乡环境管护死角盲区。

三、加强薄弱区域管理工作力度。一是坚持村屯环境全域整治。按照“同标准”的原则,做到主屯、副屯同管理,主街次街同管理,重点加强对动迁村屯日常管理,配齐保洁队伍和垃圾收运设施,保障基本生活环境干净整洁。二是加强路域环境整治。重点做好高铁、高速公路沿线和国道、省道、县道、村村通道路等各级农村公路沿线的日常巡查和养护,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全力打造畅通、安全、舒适、生态、美观的农村路域环境。三是加强对街道、村域内企业环境管理。压实村内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内部区域环境整治情况督导检查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企业立行立改。

四、推进环境整治重点工作落实。深入贯彻落实 7 月 24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按照《盘锦市农村环境标准化管理办法》《盘锦市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责任分工》《盘锦市开展高铁沿线环境“路地共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抓好农村环境标准化管理评定,推进高铁沿线环境整治,争创全域农村环境标准化管理达标县(区)。截至目前,发现铁路沿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杂物堆放等问题点位93处,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五、加大农民群众宣传引导力度。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做法,进一步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新媒体等各级各类媒介,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了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 引导形成文明乡风民风和健康生活习惯,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良好局面。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30012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0012352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302000005号

联系电话:0427-298906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