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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塑胶套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9-03 浏览次数:20

特种塑胶套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辽宁天源大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特种塑胶套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局务会讨论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公司位于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装备制造基地,主要生产密封件及钢丝输送带。本项目拟新建3条塑胶套管密封件生产线,扩建后厂内共4条塑胶套管密封件生产线,生产规模为7920t/a,其他产品产能不变。项目总投资120万元,环保投资9.6万元。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出具了项目备案文件(盘高经备〔2024〕16号),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公司“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环保管理,还要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共设置4条生产线分别布置2座车间,有组织废气主要来自配料、挤出、破碎等工序,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NMHC。配料工序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现有16m高排气筒排放;挤出工序废气分别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现有16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设置1座独立封闭破碎间,破碎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现有16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口排放的颗粒物、NMHC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

每条生产线切割工序有颗粒物产生,采取下吸式集气方式,废气进入布袋除尘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污染物颗粒物浓度最高点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新增废水为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盘锦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 2标准浓度限值。

(三)有效控制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还是新建的写一下)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及破损布袋收集后定期外售,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等收集后经破碎后作为原料重新利用。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积极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提高你单位环境污染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三、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四、按照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须落实污染物总量确认书中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自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开工建设,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盘锦市兴隆台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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