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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已备案的托育机构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04 浏览次数:42

根据《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19〕25号)和《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202020号)等相关规定及要求,截至目前,兴隆台区经托育机构申请,区卫健局审核共计有1托育机构符合相关条件完成备案。公示如下(附表)



已备案托育机构公示附表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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