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第一次会议召开
- 发布日期: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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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上午,兴隆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第一次会议在数据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相关会议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加快推进“高颜值”美丽兴隆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兴隆台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区委书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耿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尹久辉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兴隆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听取了兴隆台区、高新区关于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听取了兴隆台区全域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兴隆台区、高新区1-7月份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下一步工作安排的汇报。
会议要求,全区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奋力实现盘锦 “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前列”这一目标贡献力量;要从严从快从实,坚决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认识把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做好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要从突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细化工作举措,坚持项目化管理、清单式推进,深挖问题成因,总结有效经验,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入手,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堵塞一批漏洞;要对照本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绿色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畜禽粪污、建筑垃圾、水资源管理等方面问题,做好我区相似性、衍生性问题再排查、再梳理,建立动态问题清单、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能立行立改的要尽快完成整改,一时难以完成的要采取临时措施管控好,制定远期规划。已整改完成的要巩固好整改成果;要加强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整改进度、整改结果。
会议强调,全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全市一项重要工作,作为全市全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重点和关键,兴隆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树牢全区“一盘棋”思想,保证按时保质全面达标。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民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生态环境分局要强化协调调度,加强对上级部门的沟通汇报和对争创工作的督导指导,跟踪调度,督促各涉及单位做好证明材料存档和迎检准备;要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紧盯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坚实生态支撑。
会议要求,区环委会及领导小组作为全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力量,要在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调度、跟踪问效等方面下足功夫。小组办公室要认真落实工作规则和工作细则,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做好日常工作,及时了解报告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无废城市建设的总体情况、重要工作进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办法措施,及时提请区环委会(领导小组)审议决定。要调度督导各街道、各部门贯彻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组织开展成效考核,推动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文/摄 于淼 区宣传事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