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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06 浏览次数:25

一、制定背景

政策引领:依据《盘锦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意见 (2019-2023年)》(兴委发〔2019〕14号)文件精神,在产业园建设意见的指导下,结合产业园5年运营实际,进一步明确管理规范和发展方向。

时代需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战略部署,积极响应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任务,旨在通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服务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是空间布局方面。产业园按照 “现代、活力、简洁、明快” 的理念,划分为 “三区一基地一平台”。公共服务区提供 “一站式” 窗口服务,涵盖项目审批、工商注册、税务等多项服务;企业入驻区为企业提供舒适的办公环境,包括企业办公区、共享办公区和行业协会办公区;园区服务区提供业务洽谈、项目推介、成果交流等配套服务;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提供一站式、全程化的创业及人才服务;线上平台包括 “智慧兴隆” 招聘平台等多个平台,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便捷的线上服务1。

二是园区政策方面。关于租金减免政策产业园新入驻企业第一年免房屋租金,第二年根据上年营业总额,5000 万元(含)至 1 亿元之间的企业房屋租金按 50% 收取,1 亿元(含)以上的企业房屋租金全额免除。孵化基地入孵企业可享受两年免房屋租金政策。同时,产业园及孵化基地所有房屋收取运营管理费0.2元/平/天,共享办公区工位收取运营管理费500元/个/年。关于重大活动补贴园区企业若吸引和支持高水平国际、国家级人力资源行业论坛、学术会议、创新创业大赛等在兴隆台区举办或永久性落地,经认定后可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协商给予部分活动补贴。关于退出机制明确规定了园区企业应立即退出园区的五种情况,包括未正常营业、私自转租、被依法宣告破产、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影响产业园运营秩序和形象声誉的行为。

三是保障措施方面。运营管理采用“政府主导、园区运营、国企参与”的管理模式,明确区人社局、区人社服务中心、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和广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产业园分公司的职责分工。政府扶持资金重点用于政策奖励、会议举办、业务交流、招商引资等专项补贴和支持,同时加大对产业园办公场所公共服务等基础配套设施的投入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宣传人力资源服务业和产业园的重要作用,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产业活动,提高园区的品牌知名度和社会认同度。

三、主要特点

政策优惠力度较大:租金减免政策对新入驻企业和孵化基地入孵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免租金优惠,同时根据企业营业总额对租金进行减免或全免,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吸引更多企业入驻,有利于产业园的初期发展和企业的孵化培育。

注重产业集聚和服务配套:通过合理的空间布局,实现了人力资源行业的聚集效应,同时配备了完善的公共服务、园区服务和线上平台等,为企业提供了全方位、一站式的服务,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产业的协同发展。

强调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在运营管理上采用 “政府主导、园区运营、国企参与” 的模式,既发挥了政府在政策制定、监管和资金扶持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又充分利用了园区运营和国企参与的市场机制,提高了产业园的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灵活的扶持与退出机制:对于重大活动和特殊企业采取 “一事一议” 的原则进行协商扶持,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同时,明确的退出机制有利于规范园区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产业园的正常运营秩序和良好形象。

 

解读单位: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蔺炫齐 

解读电话:2310686

原文:兴政办发〔2024〕5号 关于印发《盘锦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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