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召开九届四十一次常务会
- 发布日期: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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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9日,区长尹久辉在区政府5楼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九届41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决定了有关事项,现将会议精神纪要如下。
一、关于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激发全面振兴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的落实方案、进一步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的落实方案、进一步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的落实方案、优化开放合作体制机制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落实方案、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体制机制的落实方案、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落实方案、完善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的落实方案、进一步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的落实方案
会议分别审议了由区发改局、科技局、商务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提交的《关于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激发全面振兴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的落实方案(讨论稿)》等8个落实方案(以下简称《落实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发〔2024〕11号)和《中共辽宁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意见》(辽委发〔2024〕10号)及市委《关于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等12个实施方案,各部门结合兴隆台区实际,制定上述落实方案。
会议议定:
1.原则通过8个《落实方案》,由各部门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分别提请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2.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项改革要求上来,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改革目标任务,以实际行动推动我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走深走实。
3.各部门要突出重点、逐项研究,对标找准切入点,不断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不断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4.各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细化任务清单,紧盯改革任务,坚定以改革开新局、用创新促发展,确保各项改革目标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