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滑油添加剂生产项目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润滑油添加剂生产项目配套设施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辽宁东工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润滑油添加剂生产项目配套设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局务会讨论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盘锦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现有厂区内,新建1台6t/h燃气导热油炉并配套设置1台2t/h蒸汽发生器用于生产工艺加热和醇回收工艺使用。项目总投资7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出具了项目备案文件(盘高经备〔2024〕16号),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公司“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环保管理,还要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导热油炉以天然气为燃料,经低氮燃烧后产生的烟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标准限值要求。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蒸汽冷凝水为洁净水,软化处理废水进入自建污水处理设备,采用“调节+SBR”工艺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三)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导热油应存储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并回收处置。
(四)有效控制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积极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提高你单位环境污染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三、企业应做好环保设施运行和维护,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四、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你公司应在本项目投入使用前重新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并按规定排放污染物,未重新完成排污登记前不得投入运行。
六、按照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须落实污染物总量确认书中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待园区集中供热管网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后项目导热油炉停用。
七、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八、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自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开工建设,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九、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盘锦市兴隆台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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