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9月份兴隆台区政府 网站监管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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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9月份我中心对政府网站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监管情况
各部门网站基本能够按照考核要求,持续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工作,稳步推进常态化监管工作。
(一)更新情况。政府网站动态、新闻类栏目每个工作日至少更新1条以上,网站首页栏目每周至少更新1条以上,其他页面栏目每月至少更新1条以上(规划、计划类栏目、年度报表栏目除外)。
(二)通报情况。对未及时更新的政府网站栏目保障单位进行通报。对政府网站栏目超期未更新提醒每周累计2次的进行通报;特殊情况需向区政府政务公开办提前报备。
(三)存在的问题。政府网站日常管理需要加强,个别单位存在伪造发布日期问题。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规范信息发布。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切实落实工作责任。要定期检查栏目信息发布情况,切实做到信息更新发布及时、准确、规范、权威。全面清理政府网站中的“僵尸栏目”,对内容少、更新少、访问少的栏目进行适当整合关停,杜绝出现“僵尸栏目”“空白栏目”情况。
(二)做好日常监督,加强运维管理。各部门要加强政府网站的监督管理,及时清除表述不规范、错链等问题。
(三)核查政府网站填报信息。各部门认真核查已填报的“政府网站基本信息”是否为最新、“栏目对应地址”和“文章链接”是否正常访问,如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更正。
各部门要对通报中指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并举一反三对本部门政府网站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兴隆台区数据中心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