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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继续加强 居民小区电力设备管理服务居民美好生活的建议(第96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0-11 浏览次数:43

于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强居民小区电力设备管理服务居民美好生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弃管小区

您在提案中提到了我区有5个弃管小区,分别为:锦兴小区、锦富小区、锦隆小区、市三建小区、兴隆小区,小区电力设备产权不属于供电公司,由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对供电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一旦发生故障,极易引发触电、火灾等安全事件,对居民人身安全造成极大隐患,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1.兴隆小区已列入电力设施改造计划,区政府九届第3次党组会议确定,由区住建局组织实施。目前工程正在施工,已完成工程50%,预计6月末竣工。

2.锦兴小区、锦富小区、锦隆小区电力设备产权均属于开发商,已协调开发商与兴隆台区供电公司对接,现有小区供电设施运行年限较长,设备老旧,需要按照电力设施建设相关改造,经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后可以办理移交手续。

3.市三建小区由市三建工程公司于1994年建造,该公司已解体,共有居民楼4栋,居民108户,现小区内线路老化,2022年2次出现电缆过热烧损而导致停电事件,由兴海街道出资实施维修,市供电公司估算工程造价约158万元,工程需确定资金出口后实施。

二、临代正小区

目前兴隆台区采用基建临时电代正式电为入驻居民供电小区共8个,问题形成原因:一是开发商无土地使用手续。二是部分小区因开发商破产(失联),或因开发商资金问题,导致正式电无法办理;部分已办理正式电的开发商因电力配套费用没有全额支付或拖延支付,导致无法完工。三是住宅小区联合验收机制不健全,导致部分新建小区存在临代正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临时用电管理,让居民住户用上安全电、放心电,区工信局局联合区住建局、区供电公司共同对辖区内的临时电代正式电小区进行现场走访调研,调查开发单位在办理正式用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寻求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

1.鸿运嘉圆正式电内、外网部分全部竣工,外网由金通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内网由开发商委托施工队施工,目前外网部分验收通过,内网部分未通过验收,开发商正在协调整改。

2.中誉玖郡小区内、外网工程设计和预算已完成,2023年12月开发商通过抵押的房产过户给施工方,抵账正式电工程款,但至今未审核通过,开发商正在与施工单位谈判垫资施工,双方达成一致后工期2个月,目前正在进一步磋商中。

3.长湖新城二期正式电工程,内网设计已完成,需供电公司提供相关手续向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外网路由选址规划,通过后开发商委托金通得设计室进行设计,工期约2个月。

4.东方银座中心城,2018年东方银座与华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东方银座中心城正式电施工合同,合同金额845万元,双方约定以房屋抵项工程款,已抵账工程款763万元,华南电力2019年10月停工。2022年10月25日,区工信局、振兴街道协调盘锦东方银座中心城置业有限公司、奥卓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东方银座置业有限公司三方签订中心城二期正式电施工补充协议。经协调,2023年9月21日,东方银座中心城置业有限公司与奥卓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就电费欠款、日后电费差额部分承担以及通过供电部门验收时间签订了电力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目前,因施工方缺少资金,工程仍未复工。

5.城市名居由盘锦兴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计划挂牌拍卖,拍卖完成后由新产权人办理报装。

6.万豪国际开发商已多年失联(预计外网费用300万元,内网费用500万元)。

7.恒泰小区(三期回)由于开发商资金短缺、无相关资产抵押,暂时无法办理报装。

8.恒泰小区(四期)由于开发商资金短缺、无相关资产抵押,暂时无法办理报装。

下一步区工信局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弃管小区和临代正小区治理工作,力争为居民营造美好安全的生活环境

特此答复。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2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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