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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关于先锋公园西侧路面硬化建议 (第90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0-31 浏览次数:3

赵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先锋公园西侧路面硬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建议,兴隆台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现场勘察,发现该道贯穿先锋小区的一条休闲道路不属于先锋公园内的基础设施。根据2020年油田“三共一业”移交明细,只有先锋公园移交至兴隆台区人民政府,故该条道路的产权归属于小区物业所有,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已告知小区物业对路面进行硬化,后续区政府相关部门督促小区物业尽快实施落实。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2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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