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对武警小区基础设施进行维修建议(第92号)的答复
王圣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武警小区基础设施进行维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辽住建【2021】92号文件要求,为了推进省内老旧小区的改造以及保证中央资金使用的合理性,要求重点改造2000年前建成,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的老旧小区。同时,改造工作要充分考虑本地区财政承受能力,区分轻重缓急,不盲目举债铺摊子,不能形成隐形债务增量。武警小区系2004年建设,不符合省住建厅对于老旧小区的改造要求,但考虑到破损路面对小区内的居民带来生活的不便,已经协调施工队伍对小区进行路面维修。同时,您提出的增设限高杆不符合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无法进行安装。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
2024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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